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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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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0-061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安进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2人,董事雍凤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濮国立、翟咏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职工监事童永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志平、李明和公司财务负责人陶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江淮大众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审议上述两个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为324,703,028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杨、郑江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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