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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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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68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

  场内简称:可转债A

  交易代码:150164

  (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可转债B份额

  场内简称:可转债B

  交易代码:150165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8月11日

  (四)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即在2020年8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之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0年7月13日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scfund.com.cn)发布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8月11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份额转换基准日,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将最终转换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将最终转换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二)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393号《关于准予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0年8月12日起,《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原《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基金名称的变更

  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将实施基金份额转换并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以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自2020年8月12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四)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开放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暂停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自2020年8月11日起,本基金将暂停申购业务(含场内、场外)、赎回业务(含场内、场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系统内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转场外)、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外转场内)及配对转换业务。本基金将于2020年8月11日进行基金份额转换,转型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转型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21-0588。

  2.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东吴转债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可转债A份额与可转债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3.《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即2020年8月13日(含)至2020年11月12日(含)期间,持有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场内赎回,或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从而将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转换为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

  4.《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即2020年8月13日(含)起,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申购、系统内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外转场内)及配对转换业务不再恢复。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8月12日起,《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原《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2.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相关公告,《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个月后,关闭场内赎回、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登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仍持有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人,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未确权前,若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未确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经过确权后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确权登记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其认/申购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请确认之日起计算。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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