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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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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金额与网下黄金现货合约认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5)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8,445.41元,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60,345.41元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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