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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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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黄石老港口岸以及黄石港务集团外贸码头的关停,通用散杂货作业需求从原外贸码头转移至黄石新港;黄石新港能够利用铁水联运通道开展翻坝运输,周边集装箱运输需求加快增长,集装箱单月作业量明显提升,较大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

  1、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287,557.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5,000.00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既有惠盐高速深圳段公路,全线采用两侧加宽的主改扩建方案。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项目拟实施地点起自惠州和深圳交界的龙岗区坑塘径,接惠盐高速公路惠州段,沿既有惠盐高速公路加宽扩建,经龙岗区坪地、富地岗、金钱坳、龙岗、龙城,止于荷坳互通式立交东侧,接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全长20.326公里;全线改建富地岗、金钱坳(枢纽)、龙岗、荷坳等四处互通式立交,新建碧新路一处互通式立交,预留富地岗北一处互通式立交。

  全线采用两侧加宽为主改扩建方案,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深圳外环坪地(枢纽)互通式立交段1.908公里,采用六车道高速公里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33.5米,坪地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18.418公里,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宽度41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涵暂沿用原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项目实施主体及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本项目实施主体的合资方(少数股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盐高速公司33.33%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

  3、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实施方式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30%(由实施主体股东按股比出资),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方式解决。

  4、项目投资构成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9号),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投入情况如下: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中有105,000万元拟投入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全部用于“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等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的投资。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截至配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已经取得的主要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如下:

  ■

  6、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1)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增量法,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3年)为22.1年;在28年财务评价期(含3年建设期),项目税前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24%,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96%,分别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的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5.5%和项目资本金税后的财务基准收益率6%;按基准收益率6%测算项目资本金税后净现值13,977.48万元。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财务上具有可行性。

  (2)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颁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建设部、交通部建标[2010]106号文颁发的《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国家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通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办法(试行)》,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路行业甲级资质)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作为新建项目,财务评价采用增量法进行。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办法(试行)》,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可根据投资合理回报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期限,但重新核定的收费期限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规定,财务评价期限暂定为28年(3年建设期加25年营运期)。

  (3)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①增量通行费收入

  根据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办法,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增量通行费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因扩建后原收费期结束至新收费期限结束期间所产生的增量收入;二是因扩建后收费标准提高带来的增量收入;三是因扩建后通行能力提高,新增交通量带来的增量收入。第一项收入为本募投项目主要收入来源,第二项和第三项目收入只在原收费期至新收费期限重叠期间产生,在投产后第一年测算。

  A、公路收费标准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为双向四车道,改扩建前一类车收费标准从0.45元/折算小客车?公里。完成后,为双向八车道,根据广东省高速通行费收费标准,八车道收费标准为0.60元/折算小客车?公里。在公路使用年限内,收费标准不作调整。具体车型收费标准如下:

  ■

  B、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对收费额的影响

  节假日免费方案将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收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根据惠盐高速2012-2016年免收小型车通行费的节假日交通量统计,实行节假日免费后,惠盐高速坑塘至荷坳段免费车的比重呈现先增后减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整体交通量的提升及考虑节假日出行日趋理性化,节假日免费对收费收入的负面影响逐渐减少,因此对节假日一类车免费对收费收入的影响按3%考虑。

  C、计重收费对收费额的影响

  惠盐高速坑塘至荷坳段从2012年7月1日实行计重收费,2015年5月26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粤交费函[2015]1031号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全省高速公路实行新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和对货车实行全计重收费。

  根据实际计重收费对当期收费收入的统计,本项目全线货车超限加收金额对正常收费收入的影响基本维持在1%范围内。综合考虑到降档收费的影响,以及安全运输意识的提升,惠盐高速未来计重收费超收系数按照0.3%计算,较实际历史数据较为谨慎。

  D、增量通行费收入测算

  原惠盐高速公路经批准经营期到2021年11月20日止。扩建后将重新核定惠盐高速深圳段的收费期限,本项目按25年收费期计算通行费收入,扩建后原收费期限结束后至新核定收费期限结束期间产生的通行费收入、新核定收费期限与原收费期限之间重叠时间段因扩建后收费标准提高和扩建后通行能力提高带来的通行费收入计入扩建产生的增量收入。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按照扩建后的标准,交通量预测以周边城市交通调查点24小时交通量观测数据、影响区主要公路观测点24小时交通量观测数据为基础,以对惠盐高速深圳段典型断面12小时连续式交通量观测及统计数据作为专项研究资料,调取主要道路及出入口交通量普查数据及交通起止点调查数据,分析影响区车型构成,分析交通量周期性时间分布特征,并根据最新高速公路规划,构建特征年路网,考虑交通小区经济增长、汽车拥有量与GDP的历史弹性分析,收集区与区之间的交通量数据,多次迭代增长率得到分布交通量结果,并通过专业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区域性交通规划地理信息系统,进行交通量分配,构建过程根据真实地理及数据绘制数字地图,导入交通起止点分布,利用广义运行费用的随机用户平衡模型进行交通量分配,得到各特征年的交通量,并通过内插法确定各年交通量分布。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pcu/d;万元

  ■

  注:1、建设期三年,第4年的通行费收入不包括扩建前原收费期限的通行费收入,但包括单独测算的收费标准提高增量收入6,843.97万元、通行能力提高的增量收入3,584.02万元和原收费期限结束后的增量收入3,464.20万元。

  2、项目在第12年和第21年安排两次大修,其对收费收入的影响按5%考虑。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增量收入的预测参数均有真实数据背景或外部证据,测算具有合理性。

  ②增量成本费用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惠盐高速公路扩建项目增量财务成本主要包括惠盐高速扩建工程建设投资及增量营运成本。惠盐高速的营运成本主要包括征收管理成本(含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费用、业务费用、专项费用等)、公路养护成本、大修成本、联网管理费、折旧、利息等。

  本募投项目第4年的通行费收入不包括原收费期的通行费收入,因此本募投项目第4年的增量成本费用不包括与该收入配比的部分。

  A、惠盐高速公路扩建项目新增投资

  投资金额、投入项目、利息等按交通部批复文件确定。根据交通部批复的项目概算,惠盐高速扩建工程总投资为287,557.4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15,178.22万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资本金占30%,贷款占70%。

  B、征收管理成本

  主要包括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费用、业务费用、专项费用等,根据以前年度惠盐高速的征收管理成本,惠盐高速深圳段近几年较为稳定,参考省内高速公路的平均征收管理成本,按年均逐年3%递增计算。扩建后,根据惠盐高速扩建前后营运管理人员的变化进行调整。

  根据惠盐公司计划,扩建后将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增加工作,考虑到扩建后增加的员工大多数为收费人员。惠盐高速扩建后的征收管理成本预测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C、公路养护及大修成本

  养护成本参考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大小修费用模型标定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该课题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立项,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鉴定。课题成果采用广东省大部分高速公路的养护费进行标定,采用模型预测的养护费用可以认为是处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日常维修费用综合考虑了交通量、通车年数、桥隧比、路面类型等因素,具体计算模型如下:

  Y=K日×K车道×(3.873+0.386×X1+1.965×10-4×X2+6.157×X3-2.639×X4-2.576×X5)×(K固定/100)(预测年份-2007)

  其中:Y—养护费用(万元/公里/年);

  K日—日常维修费用系数,含专项工程费用、机电维修费用, 1.6 ≤K日≤5.5;

  K车道—车道修正系数,4、6、8车道K车道分别取值为1.0、1.04、1.15;

  X1—通车年数,通车第一年X1=1,通车第二年X1=2,以此类推;若考虑大修,大修后的第一年X1=1,第二年X1=2,以此类推;

  X2—交通量(pcu/d);

  X3—桥隧比;

  X4、X5—路面类型的虚拟变量,若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则X4=1,X5=0;若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合料路面则X4=0,X5=1;若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路面则X4=0,X5=0;

  K固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建议K固定取值为102,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取值。

  公路大修考虑每隔9年进行一次。惠盐高速公路的大修期安排在第12年和第21年。扩建段增量养护费用按车道数拆分进行预测。

  预测项目扩建后养护及大修费用见下表所示:

  ■

  目前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已通车二十多年,道路状况较差,养护费用较高。扩建完工后,项目路面结构进行了更新改造,采用广东省常用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模型进行测算,养护费用综合考虑了交通量、通车年数、桥隧比、路面类型等因素,通车初期的养护费用较低,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预测结果合理。

  D、联网收费管理费

  广东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对各高速公路征收一定比例的联网收费管理费。管理费以项目收费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累进制征收,费率见下表所示:

  ■

  E、折旧费

  高速公路折旧采用工作量法,折旧期限一般取收费期,由于惠盐高速公路扩建后收费期限尚未确定,因此每年计提折旧以未计提折旧余额为基数,评价期为折旧期限计算,期末不预留残值,每年的折旧费为:

  折旧费=项目估算×本年收费收入/评价期累计收费收入

  F、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主要是贷款利息。本募投项目依据当时的长期贷款利率4.90%、短期贷款利率4.35%测算。

  评价期贷款利息:当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累计×贷款年利率

  当年还本付息假设在年末支出。若当年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余额不足以支付利息,则需考虑用短期贷款偿还。

  目前惠盐高速公司利率水平确定,且已与银团签署金额为22.2亿元的贷款授信协议及变更协议,利率水平按5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浮动(目前为4.41%)执行,与可研报告利率接近,具有合理性。

  ③税金

  本募投项目测算主要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具体缴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执行。

  ④基准收益率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586号文),公路建设项目为经营性项目时,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均为5.5%,项目资本金税后的财务基准收益率均为6%。

  ⑤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由上述效益测算指标,本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根据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影响收入、成本费用、折现率等重要参数,参考收费公路行业通常测算模型,进行项目收入、成本费用、利息和税负测算,计算出项目效益财务指标,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效益测算、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

  (二)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

  1、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60,16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000.00万元。本项目位于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黄石新港,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新建黄石新港二期11-13#和23#泊位工程及配套设施。其中,11-13#泊位为3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1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1-12#泊位用于集装箱作业,13#泊位近期用于通用散杂货作业,远期随着集装箱运输需求的增长可调整用于集装箱作业;拟建的23#泊位为5,000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

  本项目建设期为五年。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境内。

  2、项目实施主体及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本项目实施主体的合资方(少数股东)为黄石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黄石新港公司20.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

  3、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实施方式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不低于总投资的50%(由实施主体股东按股比出资),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主要通过贷款方式解决。

  4、项目投资构成

  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434号)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60,162万元,项目的投资构成及投入情况如下: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中有15,000万元拟投入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全部用于“工程费用”、“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等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的投资。

  5、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截至配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已经取得的主要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如下:

  ■

  6、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1)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有-无”对比法,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年)为17.3年,项目税前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23%,项目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33%,分别高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内河港口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4%,和项目资本金税后的财务基准收益率4%;按基准收益率4%测算项目资本金税后净现值8,267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江经济带港口投资布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2)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颁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交通运输部2009年颁布的《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2009年修订)》、国家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通知》,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编制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新建港口泊位项目财务评价采取“有-无”对比法测算。

  本项目的增量财务效益为:项目建成后,将比现状增加4个通用散杂货泊位的合理通过能力320万吨(8-9#、23#和13#兼顾);同时,集装箱泊位等级的提升和300亩集装箱堆场及物流用地的补充将使集装箱综合通过能力增加10万TEU以上。因此,用于本次财务评价的增量货物吞吐量为通用散杂货320万吨、集装箱10万TEU。

  考虑港口及配套设施的运营规律、折旧年限及逐步达产安排,项目财务评价期取30年,其中建设期5年,分期投产,达产期为10年。

  (3)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①营运收入

  A、港口吞吐量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黄石新港拟建11-13#泊位为3个5,000 吨级(水工结构1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配套后方陆域面积约300 亩,其中11-12#泊位用于集装箱作业,承接8-9#泊位转移的集装箱作业,提升集装箱船靠泊能力和操作效率,13#泊位近期用于通用散杂货作业,远期随着集装箱运输需求的增长可调整用于集装箱作业。拟建的23#泊位为通用散杂货泊位。

  2019年黄石新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093.19万吨,比上年增长65.14%,其中散货1,832.60万吨,件杂货65.15万吨,集装箱8.14万TEU,比上年增长86.06%。根据黄石市政府的要求,老港外贸码头将逐步彻底关停,预计大部分散杂货转移至新港。预测到2025年,黄石新港货物吞吐量将达到3,230万吨,其中集装箱20万TEU;到2030年,集装箱量将增长到30万TEU。

  根据能力平衡分析结果,预测2025年黄石新港货物吞吐量3,230万吨,其中已建的1-9#泊位承担2,600万吨;拟建的21-22#泊位承担150万吨;本项目泊位承担480万吨,其中集装箱20万TEU。

  B、通用散杂货业务收入

  对于散杂货费率,当前黄石新港的散杂货费率水平与长江沿线的九江、岳阳、武汉等港口均具有较明显的价差,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黄石港的码头无序竞争。此外,黄石新港正处于投产初期,尽快占有市场份额是当前的主要考虑因素,初期价格相对低价优惠。随着黄石市“一城一港一主体”落实,港口资源整合的推进,黄石港市场环境明显改善,市场集中度明显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和操作效率的提高,均有利于未来新港散杂货费率的合理回升。

  结合黄石新港当前散杂货实际费率水平和周边港口费率水平,近期通用散杂货平均装卸包干费率为12元/吨,估计每5年上涨2元/吨,上涨到18元/吨后保持不变。据此测算通用散杂货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

  C、集装箱业务收入

  集装箱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装卸包干收入、拆拼箱收入、堆存仓储收入等。集装箱综合费率与内外贸箱量比例、中转箱比例、空重箱比例、拆装箱比例等均有较大的关系。从统计数据看,2017年黄石新港的外贸箱比重高,重箱比重高,拆装箱占重箱比重高,加上黄石到周边武汉港、九江港的公路运输距离大,拖车运输费用高,黄石新港的集装箱综合费率比长江中游其它港口费率相对高一些。

  2019年度黄石新港集装箱平均综合单价为242元/TEU。考虑到目前针对铁水联运货源实行优惠,随着铁水联运价格回归正常以及拆装箱比重的进一步提高,未来集装箱综合单价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结合黄石新港当前集装箱平均费率水平和未来集装箱业务拓展重点,预测2025年及以后年度集装箱平均综合费率取330元/TEU,据此测算集装箱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

  汇总通用散杂货业务和集装箱业务收入,项目营运收入如下表所示:

  ■

  ②成本与费用

  成本与费用主要包括建设投资、经营成本、财务费用和税金等。

  A、建设投资

  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约60,1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8,378万元,建设期利息1,784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50%自有资金,其余50%贷款,贷款年利率4.90%。本项目的建设期为5年。

  流动资金按扩大指标估算法,按营业收入的5%进行估算,按自有资金考虑。

  营运期维持运营投资根据各项固定资产的合理折旧年限进行设备更新,资金来源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在第12年、17年和22年分别为531万元、4,920万元和8,212万元。

  B、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维修费、燃油及动力费、管理费用、其它费用等。根据新港公司现状成本水平,并考虑未来成本上涨因素,以“有-无”对比法,测算达产年经营成本为2,624万元,其中散杂货单位经营成本为5.7元/吨,集装箱单位经营成本为80元/TEU。

  C、折旧和摊销费

  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和固定资产其它费用根据各项工程的合理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D、利息支付

  利息支付按最大还款能力法测算,营运期利息计入经营成本。

  在以上经营成本、折旧和摊销费的基础上形成各年的总成本费用。

  ③税费

  本募投项目测算主要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25%)。具体缴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执行。

  ④基准收益率

  2013 年国家发改委对内河港口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调整为项目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报酬率4%、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4%。

  ⑤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由上述效益测算指标,本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根据黄石新港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影响收入、成本、折现率等重要参数,参考港口建设的行业历史数据,进行本募投项目收入、成本费用、利息和税负测算,计算出项目效益财务指标,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的效益测算、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得到巩固,有助于夯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公司发展战略推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即时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少对于参股企业投资收益的依赖,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快速稳健增长。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8-19层

  联系人:罗静涛、杨鹏嘉

  电话:0755-2529018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联系人:陈志宏、胡治平、张茵兰

  电话:020-3828658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0-2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配股事项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2月3日和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的意见》,同意本次配股。发行人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的议案》。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6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42,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全体股东配售比例相同,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10,752,0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3.86元/股。配股代码“080088”,配股简称“盐田A1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0年8月11日(R+1日)至2020年8月18日(R+6日),盐田港股票将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6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42,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全体股东配售比例相同,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310,752,000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

  6、配股价格:3.86元/股,配股代码为“080088”,配股简称为“盐田A1配”。

  7、发行对象:指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8月11日(R+1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本次配股简称“盐田A1配”,代码“080088”,配股价3.8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6)。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盐田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盐田港股票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盐田港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年8月19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0年8月18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0年8月18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0年8月19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息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7日(R-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宏伟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7-20层

  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0755-25290932

  联系人:罗静涛、杨鹏嘉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电话:0755-83220612

  传真:0755-83228581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0-2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2号文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发行人”或“公司”)将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收市后公司股本总数1,942,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10,752,000股。《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20年8月6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本次发行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0年8月7日(R-1日)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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