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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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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075.68万元、5,576.52万元和7,373.83万元,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应付暂收供应商的押金、保证金、质保金以及应付其他方的往来款项等。

  其中,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63.21%、51.68%和59.35%,主要系黄石新港公司少数股东黄石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7年7月以已建成的码头工程设施向黄石新港公司出资,该等码头工程评估值超出其出资额部分的金额确认为对黄石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应付款项。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金额、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7.41%、82.04%和82.01%,应付债券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68%、14.41%和14.13%,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8,942.27万元、170,480.29万元和175,004.68万元,持续上升,主要系子公司惠深港务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煤炭码头工程项目在报告期内所使用的长期信用贷款额度累计上升所致。

  2019年末,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取得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于2019年1月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签订《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2019年12月,基于上述银团贷款合同与上述银行签订《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变更协议》。根据前述银团贷款合同及变更协议,上述银行共同向惠盐高速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22,000.00万元的贷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人累计向惠盐高速公司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3,000万元,惠盐高速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作质押,向各质权人提供担保。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12月,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56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公司债券。2016年10月,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30,000万元,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3.12%。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计提的惠盐高速公路大修费用,根据公司2010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深惠路董[2010]2号)审议内容,惠盐高速拟在2012年进行大修,截止2012年底,公司已预提高速公路大修费用7,245.00万元,该预提费用已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

  2012年9月24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深惠路董[2012]5号)同意实施富地岗立交桥(位龙岗至坑塘径路段)抢险工程,预算总费用约2,250.00万元。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实施,富地岗立交桥病害处治及改建工程于2014年1月9日正式建成通车。公司于2013年度开始按照该工程的实际支出金额2,290.56万元冲减预计负债(公路大修费用)。

  2014年7月,公司启动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前期准备工作,考虑到惠盐高速特许经营期于2021年到期,因此自2014 年起公司未再新计提高速公路大修费用。

  2018年10月惠盐高速开始改扩建,改扩建方案包括将惠盐高速原有路段近50%的路基抬高,且路面全部由水泥混凝土破碎并铺设沥青路面,改扩建同时对病害路面进行修复,因此改扩建后原有路段相当于已进行了大修,公司预计在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限内(至2021年11月)无需再次大修,并在2018年冲回原计提的预付负债余额4,709.44万元。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239.07万元、2,698.52万元和3,558.06万元,为未摊销完的政府补助余额。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公司计提联营企业海峡股份2009年IPO溢价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所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4,665.14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高,短期流动性较为充裕。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①公司营业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增加;②持续投资建设黄石棋盘洲港区码头、惠州港荃湾煤炭码头和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期末应付工程款相应增加。

  3、资产负债率及已获利息倍数分析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负债水平较为健康。

  (2)已获利息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对借款利息的保障程度在合理范围内,偿债能力有较为充分的保障。

  4、或有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不存在因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风险。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指标较高,已获利息倍数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公司整体债务风险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高速公路收费和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为主,存货主要系低值易耗品以及在装卸运输机器设备的配套零部件等辅助部件,数量较少且价值较低,因而导致存货周转率较高。

  2、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在经营规模和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提升,经营性应收款项管理和回收效率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2018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高于100%,主要系公司所投资联营企业贡献的投资收益较高所致,随着黄石新港和荃湾煤炭码头泊位在报告期内陆续投产,2019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超过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持续较快的增长,复合增长率达到31.38%,公司主业不断实现突破,港口业务收入持续增加,经营规模稳步扩大。惠深港务经营的荃湾煤炭码头1#泊位于2018年底投产试运营,推动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同比增幅达47.05%。

  2、按细分行业领域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和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

  对于高速公路收费业务,主要受益于惠盐高速公司所经营的惠盐高速深圳段通车流量在报告期内保持良好的自然增长,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收入稳中有升。随着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的不断增长,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的占比有所降低。

  对于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主要受益于黄石新港公司投资建设的棋盘洲港区一期工程泊位相继投产,规模效益初显,报告期各期内完成的货物吞吐量保持高速上升的态势,推动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16.64%、69.64%和151.96%。2018年10月,子公司惠深港务经营的荃湾煤炭码头实现铁路进港线建成通车,1#泊位开始试运营,进一步推动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快速发展。

  对于仓储及其他服务,报告期内营收占比逐年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3、按销售地区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华南地区,对应公司经营惠盐高速深圳段所收取的通行费收入及荃湾煤炭码头运营所收取的港口货物装卸运输服务费,收入来源较为稳定;华中地区的业务收入主要为黄石新港装卸业务收入,随着一期工程各泊位的陆续投产使用,该部分业务收入将稳步呈现快速增长。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季度分布总体较为均匀,未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照行业领域细分的金额和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受高速公路收费和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营业成本的相对变动影响,公司营业成本总体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2017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升32.63%,主要系2017年黄石棋盘洲港区投产作业的码头泊位数量有所增加,黄石新港营业成本随之上升所致。

  2018年度,黄石新港货物吞吐量进一步增长,荃湾煤炭码头年内投入试运营,带动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的营业成本上升。而高速公路收费业务营业成本大幅度下滑,主要是因为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施工于年内全面开展,公司计划采取加强日常保养工作来保持其正常通行能力,导致公路不再需要大修,前期计提的公路大修费用预计负债于本期冲销营业成本4,709.44万元。

  2019年度,黄石新港货物吞吐量的持续增长,荃湾煤炭码头运营情况良好,带动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相应的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按细分行业领域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按细分行业领域划分,公司营业毛利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毛利额分别为15,594.88万元、22,763.12万元和25,331.60万元,持续增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2017年度,公司毛利额较上年增长1,382.98万元,同比增速为9.73%,主要系黄石新港货物吞吐量大幅上升,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相应有所增长,以及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所贡献毛利额小幅增长所致。

  2018年度,公司毛利额较上年增长7,168.25万元,增长速度为45.97%,主要系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施工全面开展导致公路不再需要大修,前期计提的公路大修费用预计负债于本期冲销营业成本4,709.44万元所致。

  2019年度,公司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68.47万元,增长速度为11.28%,主要系棋盘洲港区一期工程泊位运营情况良好,完成的货物吞吐量保持高速上升的态势,荃湾煤炭码头工程1#泊位投入试运营,规模效应初显,推动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高速发展。

  毛利结构占比方面,2017年-2018年度,公司毛利主要由高速公路收费业务贡献,单项业务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18%、91.68%,2019年度下降至57.22%,港口货物装卸运输提升至40.01%,主要是因为黄石新港5#、6#、9#泊位自2017年开始投产试运行,黄石新港4#泊位自2018年开始投产试运行,黄石新港3#泊位自2019年开始投产试运行,荃湾煤炭码头1#泊位自2018年10月开始试运营,带动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额不断提高。随着前期投入的码头泊位相继竣工投产,规模经济效益逐步体现,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所贡献的毛利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单项业务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6%、4.96%、40.01%。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细分行业领域划分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36%、56.41%和42.69%,存在一定的波动。其中,公司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受车流量保持增长的影响,该业务在报告期各期内实现的毛利率分别为60.17%、84.70%和58.55%,2018年毛利率偏高,主要是由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冲销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9.04%和32.20%,持续上升。2017年至2018年,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负责开展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其投资建设的棋盘洲港区码头一期工程在各年内均有泊位相继竣工投产,随着运营泊位逐渐增多,规模经济效益以及精益管理、市场开拓都带动黄石棋盘洲港区整体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推动货物吞吐量及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上升,逐步覆盖港区基础建设设施、设备相对稳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成本,从而实现毛利率逐步提升。2019年度,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相较2018年度大幅增长23.16个百分点,增幅较大,主要系子公司惠深港务的荃湾煤炭码头1#泊位试运营并开展煤炭装卸运输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较快且毛利率相对较高,以及黄石新港2019年度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仓储及其他服务业务持续运营,经营和业态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亦基本保持平稳。同时,该类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等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总体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毛利率较高。此外,公司尚处于主业突破阶段,虽然报告期内港口货物装卸业务的毛利率持续上升,但黄石新港公司和惠深港务等子公司尚处于投资建设及投产初期,尚未完全体现预期的收益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率水平较高,主要系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所贡献的投资收益金额较高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7,443.00万元、11,064.14万元和14,497.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21.65%、27.42%和24.43%,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

  2017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相较上年增长93.85%,主要系当年管理费用同比大幅增长所致。2018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相较上年增长48.65%,主要系当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所致。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相较上年增长31.03%,主要系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增加影响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构成。

  2017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相较上年减少41.35万元,同比下降29.33%,主要系黄石新港公司广告宣传费用及中介服务费较2016年下滑所致。

  2018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相较上年增加267.65万元,同比上升168.60%,主要系黄石新港一期工程全部建成初具综合性港口规模后,招聘负责市场和客源开拓工作的销售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及广告宣传费用大幅上升所致。

  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相较上年减少79.87万元,同比下降21.75%,主要系2018年为宣传黄石新港形象,扩大产品、服务知名度,投入较多的广告宣传费,2019年广告宣传费投入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资产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440.30万元、10,240.64万元和10,344.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率分别为27.46%、25.38%和17.43%。

  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涨46.44%,同时管理费用率相较上年同期上升4.74%,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计提惠州港荃湾煤炭码头1#泊位的生产准备费用1,199.01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5,160.49万元、7,224.69万元和7,317.70万元,主要原因系管理岗位员工数量增加及薪酬福利体系的改善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096.95万元、456.21万元和3,865.99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6.10%、1.13%和6.52%,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①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贷款余额增加,利息费用支出总体有所上升;②随着湘潭市人民政府收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分期支付的经济补偿款2017年6月前按期付讫,子公司湘潭四航未确认的融资收益金额逐年下降;③惠深投控惠州港荃湾煤炭码头1#泊位于2018年10月投入试运营,相应的长期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减少,费用化金额增加。

  (五)营业外收入及支出分析

  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9.06万元、352.34万元和120.7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0.08%、0.66%和0.28%,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主要为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罚款和违约金收入等。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9.23万元、9.43万元和19.20万元,金额较小。

  (六)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坏账损失金额分别为502.38万元、623.53万元和-1,660.42元,2017年度及2018年度持续上升,2019年为负数,主要系:①公司为西港区码头二期工程提供委托建设管理服务应收取的工程建设管理费逐年累计,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导致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持续上升;2019年该笔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导致转回坏账损失1,603.09万元;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盘活湘潭四航账面存余大额资金,根据湘潭四航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湘潭四航向两家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预分配资金,形成了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11,424万元,导致2017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相较2016年末大幅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增加,2018年、2019年上述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未发生变动。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8,356.47万元、42,741.34万元和31,760.22万元,占同期营业利润比重分别为81.61%、80.00%和72.74%,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其中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主,主要来自于公司对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所实现的投资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联营企业盐田国际、西港区码头公司以及海峡股份贡献的投资收益,该部分投资收益总体呈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2019年度来源于曹妃甸港集团的投资收益-14,467.91万元,主要是由于曹妃甸港集团吞吐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以及环保税大幅增加,造成经营效益下降,导致曹妃甸港集团2019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

  报告期内,盐田国际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基本稳定;盐田西港区码头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主要系西港区码头5#、6#泊位自2018年初投产后,在盐田港港区的统筹经营分配比例上升所致;海峡股份完成的客运量及车运量总体稳中有升,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134.75万元、3,620.07万元和103.6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81%、8.07%和0.29%,占比较低,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620.07万元,相较2017年增加2,485.32万元,主要系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施工于年内全面开展,将采取加强日常保养工作来保持其正常通行能力,导致公路不再安排大修理,前期计提的公路大修费用预计负债于本期冲销所致。

  (八)税收优惠情况

  报告期内,子公司黄石新港公司、惠深港务从事符合国家公布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投资经营所得享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中,黄石新港公司黄石棋盘洲港区一期1、2、7、8号泊位经营所得自2016年度开始享受优惠,一期9号泊位经营所得自2017年度开始享受优惠,一期4号泊位及二期5、6号泊位经营所得自2018年度开始享受优惠;一期3号泊位经营所得自2019年度开始享受优惠;惠深港务1号泊位经营所得自2018年度开始享受优惠。

  三、财务比率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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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的要求计算披露;

  注2: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高速公路业务营业收入-高速公路业务营业成本)/高速公路业务营业收入;

  注3: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营业收入-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营业成本)/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营业收入。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收益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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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各年定期报告

  1、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17%、84.70%和58.55%,除2018年外,公司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8年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施工于2018年全面开展,惠盐高速公路原路面将无须大修,予以冲减前期计提的公路大修费用4,709.44万元,导致2018年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大幅上升,扣除前述影响后2018年度公司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为65.59%,与其他年度差异不大。

  2017-2018年公司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主要原因系惠盐高速公路为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最为重要的高速公路之一,兼具长深高速与沈海高速的双重国道功能,是广东省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向粤东粤北及江西、福建等地区辐射的重要运输通道。由于惠深走廊带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运输使得惠深高速公路交通繁忙,交通流量大,因此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受改扩建工程影响公司高速公路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

  2、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9.04%和32.20%,持续上升。报告期内,随着黄石棋盘洲港区码头、荃湾煤炭码头等前期投入的码头泊位相继竣工投产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以及精益管理、市场开拓带动港口综合竞争力快速提升,公司港口装卸运输毛利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港口装卸相关业务毛利率主要集中在30%至50%之间,高于公司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毛利率,主要是由于公司规模经济效益尚未完全体现所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63%、6.92%和5.20%,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公司业务构成与可比上市公司并不完全一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高速公路业务和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两大板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高速公路业务类上市公司,但与港口业务类上市公司差异不大。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比较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各年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高,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短期流动性较为充裕。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①公司收入规模扩大,经营性应付项目相应增加;②持续投资建设黄石棋盘洲港区码头、惠州港荃湾煤炭码头和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期末应付工程款相应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及已获利息倍数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比较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各年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负债水平较为合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已获利息倍数较为平稳,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为信誉较高的国有企业,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指标较高,已获利息倍数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公司整体债务风险较低。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营运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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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各年定期报告,东莞控股无存货余额,故无存货周转率指标。

  1、存货周转率

  高速公路业务类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公路运输业务,存货较低,因此经营高速公路类业务的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港口货物装卸运输类上市公司存在少量低值易耗品和装卸运输相关的辅助部件,存货周转率低于高速公路业务类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低于主要经营高速公路类业务的上市公司,但高于主要经营港口货物装卸运输类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经营高速公路收费类业务和港口货物装卸运输业务双主业所致。总体而言,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符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存货在公司资产构成中的比例很小,存货周转正常。

  2、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为公司为西港区码头公司工程项目提供管理服务而形成的工程建设管理费应收款项尚未回收所致。随着西港区码头二期工程5#、6#泊位已通过竣工验收,相关应收款项的收回,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回升。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符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存货和应收账款等资产周转情况,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处于相对合理的水平,公司运营效率较高,营运能力和管理能力较强。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通过净利润调节计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3,285.50万元、 48,575.75万元和39,443.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01.69万元、10,072.43万元和25,952.3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2.88%、20.74%和65.80%,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系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贡献的投资收益较高,对净利润贡献较大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90.96万元、-56,154.31万元和-22,870.64万元。

  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度增加33,583.04万元,主要系年内公司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与理财资金较多,导致2017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大幅上升所致。

  2018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154.31万元,较2017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具体包括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黄石市棋盘洲港区码头工程、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投资建设支付的现金较多。

  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70.64万元,现金净流出较2018年度减少,主要系2019年公司继续投资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黄石市棋盘洲港区码头工程、黄石新港现代物流园,但公司在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投资支付的现金较2018年度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08.13万元、37,205.31万元和-1,234.50万元,2017年和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较2016年增加较多,主要系2017年和2018年偿还债务支出的资金较少,以及惠深港务、现代物流园等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金额上升所致。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少,主要系当期吸收少数股东投资以及取得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五、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加额(剔除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新增额);

  注2:在建工程投资=在建工程账面原值增加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注3:无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金额分别为94,735.57万元、67,240.96万元和71,918.98万元,其中以在建工程相关支出为主,主要系对黄石市棋盘洲港区码头工程、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工程以及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工程的持续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外,主要如下:

  1、惠深港务海域使用权转让

  子公司惠深港务于2013年9月16日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纯洲岛西侧部分岛屿海域使用权转让给惠深港务建设码头使用,转让价格为276元/平方米,转让总面积为约29.0497万平方米,转让总定价约为8,017.72万元,最终的边界及面积以海洋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截止2019年12月31日,惠深港务根据合同预付海域使用权转让款1,684万元,尚未履行金额为6,333.72万元。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公司1998年9月20日与深圳市盐田港建设指挥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后者将盐田港港口后方5#区面积为40,63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876.68万元。合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由本公司支付转让金人民币500万元,余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年内支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500万元,尚欠人民币4,376.68万元未支付。

  3、惠深港务建设工程投资建设

  惠深港务分别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东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EPC工程总包合同、总包监理合同、惠州港荃湾港区纯洲作业区铁路进港线工程等系列合同。

  4、现代物流园公司投资建设

  现代物流园公司分别与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阳新县国地资源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分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冶南方武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设计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监理等合同。

  5、黄石新港三期工程项目投资

  公司已启动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总体规划8个10,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20,000吨),其中:散货泊位4个,通用泊位4个,共占用岸线1,154m,后方陆域面积约812亩,总投资约18.48亿元。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惠盐高速公司和黄石新港公司。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在公司及实施主体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和手续后,公司将以资本金和贷款形式投入上述项目中。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对外联系通道,提升内部联通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作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惠盐高速公路于1988年筹建,1994年正式全线通车,至今已运营超过20年。鉴于惠盐高速公路交通量近年逐步增长,且路面桥梁等经过多年运营使用,虽然经过多次维修,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原有工程难以满足交通量持续增长需要,路段服务水平已经明显降低。在此背景下,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被提上了日程。

  2、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空间经济战略的一个重大政策举措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有利于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

  湖北黄石新港作为长江中游现代化、综合性的内河港口,2019年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2,093.19万吨,同比增加825.70万吨,增幅65.14%。随着黄石新港铁水联运线路的贯通,标志着新港将从长江中游的“终点港”转型为“中转港”,港口腹地范围将扩大至湖北全省、川渝、西北和中部广大地区,为发展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多式联运物流节点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目的

  1、缓解惠盐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提升道路服务水平

  惠盐高速公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高速公路之一,兼具长深高速与沈海高速的双重国道功能,是广东省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向粤东粤北及江西、福建等地区辐射的重要运输通道。由于项目所处惠深走廊带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运输使得本项目交通极其繁忙。通过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对惠盐高速公路坑塘径至荷坳段路面进行加宽改造、对桥梁进行加固养护,能够有效改善道路行驶性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整个区域路网的服务水平。

  2、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助力长江黄金水道布局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对长江流域重要港口、物流园区等项目进行多次实地调研、筛选和商务洽谈,助力长江黄金水道布局。为适应港口市场需求,优化完善新码头功能布局,黄石新港拟进行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和通用码头通过能力。

  3、夯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减少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的依赖

  公司存在部分合营以及联营的对外投资企业,报告期内该部分企业带来的投资收益对于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本次拟通过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增加路桥收费业务与港口装卸业务的收入与利润规模,有利于公司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减少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的依赖。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缓解交通压力,满足交通量日益增长和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的需要

  惠盐高速深圳段原有设计只有双向四车道,车道数与两端相接高速公路车道数非常不均衡,瓶颈现象日益突出,且该路段重车较多,路面破坏日益加剧。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信息系统的数据,惠盐高速报告期内车流量情况如下:

  ■

  注:2019年度车流量同比增长较缓主要是受惠盐高速改扩建工程等因素影响。

  惠盐高速的车流量逐年上升,项目交通量已基本达到其通行能力极限。惠盐高速承担了联系惠深两市核心区的跨市交通联系,承担深圳往河源、梅州、江西及福建西部等地的对外交通,还要承担深圳至汕尾、汕头、潮州、福建及以远等地的对外交通,且承载深圳市内部之间的联系交通。在深中通道通车后,项目还会承担粤东福建等地至珠江西岸、广西等地的跨江交通量。因此,从珠三角地区发达的经济活动产生的交通需求来看,惠盐高速路段交通量将会保持较高的水平。

  因此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是缓解路段交通拥堵,改善行车条件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原惠盐高速公路坑塘径至荷坳段路面进行加宽改造、对桥梁进行加固养护,能够有效改善道路行驶性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整个区域路网的服务水平。

  (2)项目实施是发挥高速公路通道优势资源,完善国家和省高速公路网络的需要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为构建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将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推进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尽快打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待贯通路段,推进建设年代较早、交通繁忙的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和分流路线建设。

  惠盐高速公路作为广东省第三纵高速和第五横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七横十三纵”干线道路网规划中重要的干道。本项目坑塘径至金钱坳段是深圳市“七横十三纵”中一条纵向干线,同时也是为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九纵五横两环”中第三纵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金钱坳立交(深汕)至荷坳段属于深圳市“七横十三纵”中一条横向干线,与机荷高速公路直接对接,项目所在通道同时也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中第五横的组成部分,还是沈海高速与长深高速的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对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快速路网和广东省公路网,强化区域道路网功能,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是在车流量不断上升接近承载量上限、经济交流及运输往来密切的背景下进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是广东省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经国家交通运输部批复,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缓解通用泊位能力严重不足,满足通用散杂货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

  截止2019年末,黄石新港已建成运营1-9#泊位,其中1#、2#和3#泊位为专业化的散货卸船泊位,主要承担煤炭、铁矿石等散货接卸;4#泊位为散货出口泊位,主要承担矿建材料等的装船;5#、6#、7#为通用泊位,主要承担件杂货和不能用卸船机与皮带机作业的散货;8#泊位和9#泊位为多用途泊位,主要承担集装箱作业。黄石新港报告期内实现的吞吐量分别为722万吨、1,268万吨及2,093万吨,呈现大幅增长。

  黄石新港1-9#泊位已初步形成大宗散货、通用散杂货和集装箱作业的功能布局,但通用泊位的能力严重不足。随着黄石新港公司作为黄石市“一城一港一主体”的实施主体,黄石港务集团外贸码头的关停,当地长江沿线的小码头得到了有效整治和关停,原有通用散杂货将转移至黄石新港码头,加之新港自有需求增长,根据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编制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到2025年通用散杂货吞吐量将达到710万吨,按单个通用泊位80万吨/年的合理通过能力测算需要9个通用泊位,缺口较大。

  目前黄石新港散杂货船到港高峰期靠泊需求较大,平常船舶待泊时间较长,通用泊位能力不足影响正常生产作业计划,增加了船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通过新建11-13#多用途泊位,恢复8-9#泊位的散杂货作业功能,并新建23#通用散杂货泊位,能够有效提高黄石新港的散杂货通过能力,满足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提高集装箱泊位靠泊能力和操作效率,完善码头功能布局的需要

  根据《“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优化货运枢纽布局,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一批铁路物流基地、港口物流枢纽、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规划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口岸枢纽货运服务功能,鼓励发展内陆港。推进货物多式联运发展。《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提出要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铁水、公水等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 年建成便捷高效的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系统,支持黄石港等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鼓励设计年通过能力达到500万吨(内河)的港区建设铁路专用线。

  2017年11月,黄石新港铁水公联运示范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18年6月,黄石多式联运地方铁路正式开通,港口辐射能力拓展到1,000km以上,黄石新港项目受到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

  随着黄石港务集团外贸口岸关闭,黄石新港成为全港唯一的内外贸集装箱码头。2017年8月取得了“内外贸同船运输资质”,并正式开通直达上海港洋山港区和外高桥港区的定点班轮,集装箱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到2025年通用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20万TEU,目前黄石新港集装箱运输主要由8-9#泊位承担,但8-9#泊位功能是按照3,000吨级杂货泊位设计,随着新港集装箱运量的增加、长江干线集装箱船大型化趋势以及水水中转业务的开展,到港集装箱船艘次和吨级将明显增加,现有泊位靠泊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加快11-13#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的建设,是提高集装箱泊位靠泊能力、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提升码头操作效率的需要,也是保障靠泊安全的需要。

  综上所述,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是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通航条件、为缓解黄石新港通用散杂货泊位能力严重不足、满足散杂货运输需求快速增长、提高集装箱泊位靠泊能力和操作效率、完善码头功能布局的背景下进行,是经湖北省发改委批复的工程项目,是落实黄石“一城一港一主体”的重要构成,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是在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原有道路上的改扩建,即由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或八车道(根据路段不同)高速公路,技术难度相对于完全新建高速公路较低。截至2019年底,项目主线施工已全面开展;项目实施主体惠盐高速公司已经分别与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等系列合同。

  由于项目所处惠深走廊带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运输使得本项目交通极其繁忙。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东部过境通道以及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的建设,深圳前往惠州方向的交通量将进一步向惠盐高速汇集,日益增长的交通量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黄石新港是长江中游少有的深水良港,公司以“一城一港一主体”的创新发展模式,与黄石市政府合作开发黄石新港。2015年9月29日黄石新港开港运营,实现了公司港口业务自主经营的新突破;2016年12月,黄石新港口岸开关,具备外贸集装箱作业功能;2017年11月,黄石新港成功获批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2018年6月,黄石多式联运地方铁路正式开通;2019年末,黄石新港1-9#泊位全部建成投产,初步形成集散货、件杂、集装箱和多式联运业务功能为一体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成为长江中游地区重要港口和辐射鄂东、赣北、皖西的区域性物流中心。2018年11月,黄石新港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提升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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