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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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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0-03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约7,1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01民初1899号)等诉讼文件。具体信息如下:

  (一)起诉各方当事人名称:

  1、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

  (二)审理机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审理机构所在地:南京

  (四)受理时间:2020年7月29日

  二、原告请求事实、理由

  公司于2016年7月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宏图高科MTN001”,期限3年,票面利率5%,起息日为2016年7月22日,兑付日为2019年7月22日。原告管理的“太平洋证券红宝石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太平洋证券红珊瑚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太平洋证券红珊瑚2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债券票面金额7,100万元。2019年7月22日,“16宏图高科MTN001”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兑付本息,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申请事项

  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向原告偿还债券本金7,100万元,以及利息355万元;

  2、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385.13万元;

  四、起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起诉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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