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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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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而进行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3167%减少至5.3167%。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接到公司股东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发送的通知,其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3167%减少至5.3167%。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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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以下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18,788股(其中国投协力基金减持不超过6,759,394股,国投创新基金减持不超过6,759,3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国投协力基金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国投创新基金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该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其中,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5月22日,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093,900股。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国投协力基金及国投创新基金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278,184股(其中国投协力基金减持不超过10,139,092股,国投创新基金减持不超过10,139,09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国投协力基金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5%,国投创新基金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5%)。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自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3日,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执行本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665,500股。

  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8月3日,国投协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投创新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59,4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3月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含)。2020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27),2020年3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0股,成交总金额0元。

  截至2020年7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4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最高成交价为10.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5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55,145,32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从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退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投资3,000万元与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控新能源”)。以上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7-015)。

  根据《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和《齐河齐控新能源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结合齐控新能源近年来运营情况,2020年4月29日,公司及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召开了《齐控新能源2020年度第1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退伙事宜,并签署了《退伙协议》,公司及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基金财产份额全部退出合伙企业,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基金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近期,齐控新能源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收到退还款项人民币3,356.1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拓宽产业投资领域,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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