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8月3日,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697,818.58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0%,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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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各项补助均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5,697,818.58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已经审计机构确认,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