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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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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公司新3×3战略规划中“创新发展期”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顶住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经营压力,上下一心,科技“抗疫”,力保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0年二季度,在智能产品及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快速增长带动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1亿元,单季度同比增长5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6.60万元,单季度同比增长203.0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9.00万元,单季度同比增长2,399.53%。公司各项业务已恢复正常经营,并实现业绩的触底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亿元,同比增长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08万元,同比下降95.35%,主要是因为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及去年同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31亿元。

  (一)智能技术发展态势及产品研发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大规模落地人脸识别等感知智能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认知智能技术的研发应用,形成以“城市大脑”及各行业数字平台为核心的智能产品序列,实现行业智能化产品及运营服务收入8,775.16万元,同比增长64.14%,产品化升级进程稳健有力。

  1、基础技术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在李德紘院士的带领下,开展了公司级数据和智能中台的建设,将3D人脸识别、指静脉/掌静脉识别、知识图谱、NLP(自然语言处理)、AR(增强现实)等人工智能技术资源更好地以服务的方式输出,支持各事业部产品规模化、快速迭代地创新。公司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技术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在今年的世界图像识别竞赛WebVision中,公司算法团队从150多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三。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55件,获得专利授权4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36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情况

  随着近年来高速通信网络、物联感知网络、高性能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普及,各场景已采集和积累了海量数据信息,为实现机器逻辑推理、辅助决策、知识表达等认知智能层面的能力奠定了基础。在以认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AI 2.0”时代,人工智能在城市及各行业的应用体现为建设具备数据汇聚和认知决策能力的“城市大脑”数字中台,为城市治理提供智能决策和统一服务。未来,“城市大脑”将成为城市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操作系统,以数据智能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

  顺应时代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推出智慧地铁数字平台“华佳Mos”系统。其基于CPS(信息物理系统)技术和工业互联网技术,打破各专业系统竖井式建设导致的困境,实现系统资源、跨专业数据和知识的融合,成为支持迭代开发、知识积累、生态开放的新一代智慧城轨操作平台;并结合公司AFC、PSD、ISCS、CBN四大智能化系统,实现智慧车站、智能运维、智能调度、智能客服等创新城轨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打造的“IDPS城市交通大脑”通过一线、准一线城市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在超大型城市复杂交通路况下的应用能力。交通大脑通过对数百万辆微观车辆的全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其通行特征、运行规律,形成对城市宏观交通规律的洞察求解,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拥堵点治理、绿道优化、非法营运车辆排查、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智能决策能力。同时,研发团队正在与合作伙伴一起,探索交通大脑在智慧高速、智慧路口、车路协同方面的应用,利用交通大脑所蕴含的高价值实时交通信息,为智慧出行生态中的导航、出租车、公交等服务主体提供数据支持。

  而在城市治理领域,研发团队将“视频云”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升级为“城市运行体征监管平台”,通过计算机视觉技术、物联网技术和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的融合,打破传统视频监控系统和业务系统之间信息割裂的格局,为智慧社区管理、重点场景安保、危化品生产园区等领域提供海量实时信息聚合和可视化管理能力,在今年的社区疫情防控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视频云”大数据平台入围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此外,公司还应用人脸识别等计算机视觉技术,发布了一系列智能人脸识别测温终端产品,能够实现在各个场景不同人流量下的远距离精准体温测量,在疫情防控和促进复工复产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行业和解决方案业务发展情况

  1、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浪潮正在兴起,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主力军之一,规划获批线路数量明显提升,延续了市场整体的高景气度;《智慧城轨发展纲要》发布,提出了以城轨云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创新智慧乘客服务、智能运输组织、智能运维安全等应用的“1+8”智慧城轨体系,为各地城轨智慧化建设提供了标准和指导,公司多个产品入选《发展纲要》的示范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凭借华佳Mos、智慧车站等AI产品的代际优势,在长沙、佛山、哈尔滨等地中标多项智能化轨道交通项目,产品累计落地城市达到23个,在手订单进一步充足。其中,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总包项目,实现总包业务模式的复制推广,为公司轨交业务规模发展及布局智能运维市场再下关键一城。

  2、智慧城市治理解决方案

  “十四五”规划即将来临,智慧城市在“新基建”、“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热点推动下,正在迎来重要升级,更加强调在多维数据汇聚融合基础上,城市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安防业务也从狭义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向广义的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建设转变。报告期内,智慧城市治理解决方案业务主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优结构,聚焦高价值商机,以“视频云”等自研AI产品带动解决方案销售,业务盈利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和行业方面,立足广东根据地市场,积极从公安行业横向拓展至应急、建筑、园区等场景,探索业务新增长点。

  3、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在保持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公司ICT产品集成业务重点加强迪普、华智等新产品线的发展,运维服务业务进一步梳理形成面向行业的服务解决方案。

  (三)其他

  报告期内,区域经营平台的建立和发展成为公司扎实推进全国化布局的重要抓手,以区域经营平台打通市场资源,承接各行业事业部产品销售和服务,有效提升营销效率和客户服务能力;经营数字化成为公司上下一致共识,通过打通端到端业务流程,在内部运营上逐步建立以数据为核心的决策指挥体系;干部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石,报告期内,公司干部管理委员会(AT)初步组建起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价、发展和监察机制,通过资源池管理、任用管理和在岗管理三大环节,为业务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四)下半年经营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业务结构优化和盈利能力提升为抓手,力争按计划完成全年业绩目标。研发方面,下半年公司将延续“中台战略”,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技术中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处理、AI算法、AR引擎等核心技术模块的复用和产品赋能;另一方面不断迭代优化“华佳Mos”“IDPS城市交通大脑”“视频云”三大行业数字中台,围绕其形成更丰富的智慧应用软件和终端产品,牵引带动解决方案业务销售拓展。组织方面,推动以产品、方案、渠道为抓手的强矩阵组织结构优化,支撑公司的产品化升级;推广区域营销试点经验,加快华东、华北、西部区域经营平台的组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2020年7月31日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李旭、刘佳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赖剑煌、卢馨、鲁晓明、董事GU QINGYANG(顾清扬)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信用账期为提货之日起60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8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在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月姣主持,监事刘文静、陈凌子出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佳都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4,723,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佳都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佳都科技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上述款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747,2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75,7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2018年12月25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佳都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442920032744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1,484,297.43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297.43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24,766.74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6,141,916.08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8,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2020年7月2日,赎回理财本金6,5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555,300.00元。截至报告日,募集资金理财余额2,000.00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附表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建设期三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投项目部分达产。

  附表2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深度学习软件平台、AI+人脸识别综合应用平台、AI+车辆结构化综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商用一脸通平台及智能终端五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注2: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铁综合监控云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新型自动售检票机、地铁新型多媒体站台屏蔽门四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5号)核准,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4,745,7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12,929.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987,070.9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97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号)核准,公司向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126,72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099,999.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069,999.0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佳都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4,723,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佳都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佳都科技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上述款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747,2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75,7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2018年12月25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佳都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442920032744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整)。

  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78,618,390.13 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8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13,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76,618,390.13元。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募集资金2,164,032,839.9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0,463,363.99元,其中: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97,754,451.24元,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9,409,060.28元;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93,299,852.47元。详见本报告附件1-1、1-2、1-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过程中未改变实际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63,266.75万元人民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2963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1,484,297.43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297.43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2016年度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6年1月28日,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16年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自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6,438,286.73元。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24,766.74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6,141,916.08元。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4月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8,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2020年7月2日,赎回理财本金6,5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555,300.00元。截至报告日,募集资金理财余额2,000.00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78,618,390.13元,加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8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13,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676,618,390.13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1.27%。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建设和应用。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建设期三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投项目部分达产。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情况详见“一、(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

  法一致。

  2016年度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745,763股,该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不适用实现效益情况分析。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8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1、2-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含20%)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含20%)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1、注入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1.1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6年11月15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的股东变更申请,原占注册资本49%的股份已全部转让给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持有华之源100%股权。同日,华之源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1.2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之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之源的债权债务由华之源依法独立享有和承担,因此本次交易未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

  1.3 验资情况

  2016年11月1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618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审验,截至2016年11月15日止,佳都科技已收到卓恩投资、许教源和何华强以华之源股权出资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4,600,244.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4,600,244.00元。

  2017年1月19日,天职国际对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审验,截至2017年1月25日止,佳都科技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8,069,999.0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5,126,728.00元。

  1.4 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向卓恩投资发行的23,596,154.00股股份,向许教源发行的502,045.00股股份, 向何华强发行的502,045.00股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公司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25,126,728.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后,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4、标的资产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华之源效益贡献情况测算时考虑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评估增值对合并报表影响,其中2017年至2019年影响金额均为144.31万元,2020年1-6月影响金额为72.15万元。

  5、标的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标的公司(华之源)截至2017年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资金成本后的累计盈利实现数已超过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的累计承诺净利润金额。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5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已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说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资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附件1-2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附件1-3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附件2-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建设警务视频云应用平台项目”实现效益以项目示范性合作合同取得的毛利扣除按收入占比分摊的期间费用和税费计算得出的利润总额为计算依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购买华之源少数股权项目” 2017年度承诺效益、实际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华之源2017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349.14 万元,还原净利润中管理层的超额业绩奖励费用影响(扣除所得税后金额127.72万元),扣除华之源10,000.00万元增资款对应的资金成本377.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税后金额61.63万元,计算得出2017年度实际效益为5,037.43万元;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实际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附件2-2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8年度仅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且募投项目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效益。

  注2: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深度学习软件平台、AI+人脸识别综合应用平台、AI+车辆结构化综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商用一脸通平台及智能终端五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铁综合监控云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新型自动售检票机、地铁新型多媒体站台屏蔽门四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36,5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69,482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都技术、重庆新科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信用账期为提货之日起60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向新华三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佳都智慧大厦6楼605房,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业务流程外包;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房设计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服务;其他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零售;软件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70.80万元、总负债2,152.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52.8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918.0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00.07万元、净利润-100.07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7,070.73万元、总负债2,153.1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负债2,153.10万元,净资产4,917.63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0.38万元、净利润-0.38万元。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城项目)华润大厦第33层第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新科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226.46万元、总负债107,468.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7,468.38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3,758.0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07,401.87万元、营业利润1,089.19万元、净利润897.44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7,077.93万元、总负债74,224.9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4,224.96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2,852.97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4,518.22万元、营业利润-905.11万元、净利润-905.11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华强,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709房,注册资本:40,000万元。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2,155.26万元、总负债163,34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3,111.50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8,811.8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45,797.46万元、营业利润150.79万元、净利润190.79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92,990.81万元、总负债144,582.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4,331.96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48,408.19万元;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0,805.14万元、营业利润-12.78万元、净利润-12.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保证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被担保主债权为2020年度重庆新科、佳都技术与宇视科技签订的《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一级渠道合作协议(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协议项下订单以及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理各类业务发生的全部债权。宇视科技给重庆新科、佳都技术的信用账期为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在宇视科技处提货之日起60天。自本合同生效日之日起,宇视科技给与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总计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佳都科技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向宇视科技提供最高保证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重庆新科、佳都技术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宇视科技保管担保财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佳都科技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重庆新科、佳都技术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宇视科技即有权直接要求佳都科技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

  被担保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22,000万元

  被担保人二: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8,000万元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佳都科技愿意担保:当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及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佳都科技自愿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限额叁亿元整。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佳都科技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佳都科技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佳都科技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佳都科技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佳都科技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向重庆新科、新科佳都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就双方签署的合同进行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重庆新科、新科佳都与其它主体签订的任何合同不影响本担保函的有效性。

  4.如重庆新科、新科佳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佳都科技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佳都科技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佳都科技不得转让到期担保义务。

  6.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收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7.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佳都科技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8.本担保书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书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6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00%;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9日

  至2020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9)、《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0)、《佳都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0-082)、《佳都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3)。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资本运营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8月18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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