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有限售股3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7%,本次沈培今先生申请全部解除限售后,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获得的限售股将全部上市流通;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8月05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7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00股新股。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399,600,000股增加至503,766,6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03,766,600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7月10日正式上市之日起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金浦彰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股份已于2020年7月10日上市流通,合计71,083,300股,尚有限售股3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沈培今先生。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情况
沈培今先生承诺参与认购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获配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截至2020年7月10日,其锁定期已届满。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作出的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3,0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8月05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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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沈培今先生所持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已于2020年7月10日届满,其因个人原因未于2020年7月10日前进行解除限售申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余限售股份合计71,083,300股已于2020年7月10日上市流通,本次33,083,300股解除限售后,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获得的限售股将全部上市流通。
5、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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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2020年7月10日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其对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承诺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