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以新设方式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上述合资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并取得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52Q66XM
法定代表人:雷自合
注册资本:壹仟柒佰壹拾伍万捌仟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7月30日
经营期限:长期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汾江北路64号佛山照明集团大厦(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照明产品、照明设备、照明配套器件及原材料、交通信号灯、灯具灯饰及配件、机动车配件;承接照明工程;照明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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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该发明专利的取得有利于丰富公司先进技术储备,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事项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前期进展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控股子公司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朗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以下简称“海盐农行”)申请的贷款发生逾期,逾期贷款余额为11,58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4,300万元的最高信用担保的实际贷款金额为3,5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7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2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2020)浙04民初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的进展暨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事项及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
二、诉讼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亚威朗科技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0)浙04执277号),获悉海盐农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令自本通知书送达后:
1、浙江亚威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08,800,000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1,200,519.29元(暂计至2020年3月25日,此后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承担实现债权费用200,000.00元;
2、浙江中达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在最高额40,867,292.02元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在最高额43,000,000元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5、承担本案执行申请费177,600.52元(其中国星光电承担69,299元)。
鉴于亚威朗科技已实际丧失正常支付能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依据判决履行担保责任支付本息及相关诉讼费用合计43,301,450元。
三、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公布于公司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基于亚威朗科技仍有土地房产、设备、存货等资产,公司将依法向亚威朗科技追偿相关代偿款项,但最终回收方式和回收金额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诉讼所涉相关金额进行会计核算,如代偿款项无法全额追回,公司本年度相关损益情况将在后续进行确认,相关担保责任的承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相关代偿款项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后续代偿款回收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浙04执277号);
2、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浙04执277号之一)。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