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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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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0-05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何忠华先生、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张子荣先生、王博先生、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893,64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718,550,263股的0.5111%。

  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股本1,087,420,10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05,970,368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上述董监高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天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59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9%;公司董事杨远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6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9%;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7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6%;公司副总经理王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13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7%;公司原副总经理胡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609,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3%。公司原副总经理孙宝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6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9%。公司董监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舒文波先生、张子荣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原董事何忠华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上述持股比例计算口径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2,718,550,263股为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1.上述持股比例计算口径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805,970,368股为准。

  注2. 公司原董事何忠华先生、公司原副总经理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都属于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半年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公司董监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舒文波先生、张子荣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原董事何忠华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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