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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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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8:1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焦承尧、向家雨、贾浩、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王新莹、汪滨、李旭冬、江华、程惊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3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贷款无担保,实际贷款利率、期限、用途以银行审批及正式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应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尽快推动复工复产,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企业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索恩格德国”)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简称“本次贷款”)不超过1亿欧元,用于补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实际贷款利率、期限、用途以银行审批及正式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本次贷款构成索恩格德国2019年向Deutsche Bank AG, Singapore Branch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3亿欧元境外贷款(简称“2019年境外贷款”)的一部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索恩格德国2019年境外贷款项下所提供的担保亦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及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均不改变。董事会同意签署本次新增贷款相关协议,并对2019年境外贷款的相关借款、担保等协议、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签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5.795元/股。

  董事贾浩、付祖冈系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7)。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刘强、王跃、崔蕾蕾、倪威、周荣、张易辰、苑少冲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7)。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5.98元/股调整为5.795元/股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为1,603万份,授予登记人数为333人。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5元(含税);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郑煤机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4)。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一)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若在本计划公告后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涉及派息,对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二)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按照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5.795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本次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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