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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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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形成及占比上升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地区的相关业务应收款项有所逾期所致,这部分应收款项属于智慧城市业务,截至2019年底期末余额35,745.13万元,其中一年以内期末余额3,046.57万元,一年以上期末余额32,698.56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13.71%。

  由于该等业务直接客户即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大部分项目建设已通过验收及结算流程,回款保障程度较高,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公司按项目建设进度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准确。

  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显增加的原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交易对方及是否涉及关联方,并结合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增长原因及分类依据等,评估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

  2019年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2019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0.53亿元。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交易对方明细如下,均不涉及关联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这些客户发生信用逾期或者涉诉,信用风险显著区别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将持有的商业承兑票据分类为应收票据,将持有的银行承兑票据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由于客户更多的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合计8,356.80万元,相比2018年末余额增加5,026.78万元,增长150.95%。

  公司将持有的银行承兑票据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因为公司经常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银行承兑票据而不是到期承兑,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应收银行承兑票据的业务模式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该金融资产,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3、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应收款项对应的客户多为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大型国企,该类客户历史信用情况良好,回款保障度高,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可知,公司实际发生的坏账远小于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是应收银行承兑票据,背书贴现比例高,期限短,流动性强,历史未发生信用损失,公司暂未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票据核算的是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公司按照与应收账款相同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历史未发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对应收账款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了解、评估公司销售与收款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对其中的关键节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

  (2)区分不同的经营实体及业务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与往年情况核对。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并执行函证程序。

  (4)获取主要形成应收账款余额的客户,检查其工商信息、合同条款、交易事项等,是否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相符。

  (5)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检查其对应的合同结算条款,分析其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合理。

  对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损失,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佳都科技应收款项减值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2)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使用的一致性,与应收款项历史数据来源进行比较,在相关数据可获取的情况下,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来评估相关应收款项的资产质量。

  (3)评价管理层按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评估模型适当性,评价涉及主观判断的输入参数,询问管理层对关键假设和输入参数的理由,并评估管理层考虑宏观经济影响、历史应收款项逾期数据、历史坏账损失及其他调整因素时,运用的判断是否一致。

  (4)结合佳都科技信用政策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估计,对比分析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结合历史坏账损失及回款情况,复核佳都科技应收款项预期损失模型合理性。

  (5)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独立测试其可收回性,检查相关的客观证据,包括期后收款记录、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判断是否存在应收款项无法收回迹象。

  (6)检查以往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通过历史数据分析判断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足额覆盖已经发生的事实坏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与业务发展匹配,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相关收入确认准确,坏账政策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7:年报披露,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3.04 亿元,其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项目期末余额3.36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项目期末余额1.8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业务板块、交易对象、具体业务内容、款项结算安排,相关会计处理及依据,以及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并评估款项收回风险。

  【回复】

  公司2019年期末余额前五大的长期应收款对应的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长期应收款余额包括列报为长期应收款(一年以上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以内长期应收款)的金额。

  公司长期应收款涉及的业务均为智慧城市业务,交易对象基本为地方政府。长期应收款产生的原因为,部分项目采用BT、PPP、租赁等分期付款的方式与企业结算。

  对于公司将已完工项目租赁给客户的合同,一般约定租赁期届满后,客户保留对租赁物的唯一使用权,且使用期间租赁物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客户承担,这一类合同实质上为以租赁的形式分期收款。对于工程项目类合同,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项目完工且客户验收后确认长期应收款和工程结算。

  对于BT项目,合同一般约定由公司承担前期工程建设费用,待项目完工后,经客户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给客户,客户通过支付项目使用费、分成款等方式支付合同款项。对于工程项目类合同,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项目完工且客户验收后确认长期应收款和工程结算。

  对于PPP项目,合同一般约定公司需与客户方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事宜。项目公司作为发包方,将该PPP项目的部分工程交由公司承包,公司对于承建的工程项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项目完工且客户验收后确认长期应收款和工程结算。同时,公司对项目公司按照合营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每个报告期按照项目公司实现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规定,当合同约定向客户履行提供商品与服务的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时间间隔一年以上,且合同价格明显包含融资收益时,公司按折现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和长期应收款。当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向客户履行义务与客户付款的时间间隔一年以上,且合同总价包含融资收益时,公司按折现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公司长期应收款对应的收入基本在以前年度已经确认,对于有维护期或质保期约定的合同,仍有少部分维护收入或质保收入未确认。

  公司长期应收款涉及的客户基本为地方政府,该类客户历史信用情况较好,回款进度正常,回款保障程度较高,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对长期应收款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检查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交易事项,复核其对应的合同结算条款,检查长期应收款的确认及后续计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2)判断管理层关于折现率的选择是否合理,并对长期应收款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3)对长期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长期应收款的形成符合特定交易事项的合同约定,收入确认准确,收回风险较小。

  问题8:年报披露,存货期末余额21.31亿元,占净资产的43.81%,同比增长24.89%,其中18.35亿元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末跌价准备0.15亿元。请公司:(1)涉及建造合同的,补充披露相关主要项目合同金额、完工百分比及确认方法、工程结算安排及进度、实施交付周期,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涉及其他的,补充披露存货所属业务板块、具体构成项目、金额及库龄,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采购;(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回复】

  一、涉及建造合同的,补充披露相关主要项目合同金额、完工百分比及确认方法、工程结算安排及进度、实施交付周期,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涉及其他的,补充披露存货所属业务板块、具体构成项目、金额及库龄,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采购;

  (一)公司存货的构成

  1、存货具体构成项目

  公司近三年各期末存货余额(未扣除存货跌价准备)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公司存货期末余额21.46亿元,同比增长25.28%,扣除存货跌价准备后账面价值21.31亿元,占净资产的43.81%,同比增长24.89%。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86.01%,相比上年增长40.60%,占比上升9.37个百分点,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2019年公司存货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

  2、存货所属业务板块

  公司业务分产品线包括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ICT产品与服务解决以及智能化产品与运营服务,经过将行业智能化产品与运营服务还原到智慧城市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公司2017-2019年存货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属于智慧城市业务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一般为智慧城市业务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研发尚未领用的材料设备等。劳务成本一般为智慧城市业务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工程项目尚未结转的外包劳务成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一般为ICT产品与服务业务产生,具体为公司销售的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厂商的ICT产品。

  2019年末智慧城市业务存货余额7.40亿元,同比增长20.95%;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存货余额12.07亿元,同比增长51.14%,是2019年末存货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

  3、存货分库龄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存货余额占比均在70%以上,2年以内存货余额占比90%以上,长库龄存货较少。2年以上的存货大部分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公司部分智慧城市、智能轨交业务工程周期及结算周期较长,部分政府工程需要结算审计,导致存在少量库龄较长未结算的工程施工余额。

  4、建造合同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公司2019年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前五大如下(基于客户商业秘密等原因的考虑,以下客户名称仅以代号形式披露):

  单位:万元

  ■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识别合同,判断相关合同满足按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以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实际发生的成本有设备签收单、客户进度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收入确认准确。每个报告期末,公司按照项目已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照原建造合同准则,发生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按已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与客户结算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减工程结算期末借方余额为存货余额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新收入准则,发生成本时,借:合同履约成本,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按已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时,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合同履约成本;与客户结算时,借:应收账款,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合同结算期末借方余额为合同资产,合同结算期末贷方余额为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期末借方余额为存货。

  二、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存货增长较快的原因,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2019年存货余额大幅增长,主要是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长较快。2019年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当期智慧城市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为67.85%,2019年占比较高,主要系当期业务大部分在下半年实施,期末尚未达到结算条件,相应导致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较大。

  公司2017-2019年存货期后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到,公司2年以上的存货结转比例达到92.44%,结转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项目实施进展正常,项目进度款结算正常,期后均按照计划组织验收和结算,无法结算的情形较少。2020年一季度,受春节及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末存货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低。

  2017-2019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存货按照账面价值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原材料,主要用于研发领用,这部分存货库龄短,且预计最后形成的自研产品价值减去预计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的净额将超过存货账面价值,一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发出商品,这部分存货有相对应的销售合同,除非售价低于存货账面价值,否则一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库存商品,公司按照同类型产品最近售价减去将产生的销售费用与存货账面价值比较,当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公司存货主要由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构成,对于建造合同,公司按照单个工程项目预计亏损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智慧城市、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发生亏损的项目较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公司业绩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在存货审计中,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了解生产与仓储循环(工程施工)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对其中的关键节点执行控制测试程序。

  (2)获取主要项目的存货收发情况,关注存货收发的节奏是否与工程进度匹配、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3)获取工程项目公司与业主的结算资料,并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及实际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核对。

  (4)检查长期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项目是否异常,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关注本期工程项目的采购情况,并执行发函程序。

  (6)检查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关联采购的情形。

  (7)对存货盘点实施监盘程序、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造合同相关收入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收入确认准确,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工程结算情况合理。存货增长与公司的正常经营情况匹配,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问题9:年报披露,商誉期末余额1.90亿元,包括华之源商誉1.65亿元、方纬科技商誉0.25亿元,本期计提方纬科技商誉减值准备0.1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收购以来历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收购时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明确说明各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2)近年华之源和方纬科技业绩波动较大,其中华之源业绩承诺期满后次年即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请结合标的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其业绩变化较大的原因,前期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评估商誉减值风险及对未来业务的影响。

  【回复】

  一、自收购以来历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收购时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明确说明各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商誉明细及商誉形成的原因

  单位:万元

  ■

  2015年11月,公司以现金对价20,000万元购买华之源51%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华之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华之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6,489.48万元确认为商誉。2016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之源49%股权,交易对价22,0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持有华之源100%股权。

  2016年9月,公司以现金对价420.39万元购买广州市思伟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方纬科技606,000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占增资前方纬科技总股本的6%),并向方纬科技投资人民币7,275.96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方纬科技51%股权,公司将方纬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股权收购价与购买日方纬科技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3,616.98万元确认为商誉。

  (二)历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

  1、收购华之源形成的商誉历年减值测试具体情况

  自2015年10月收购华之源以来,公司各年度末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历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收购当时的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6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7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8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9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华之源收购以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可知,除了2018年,公司收购华之源以来,华之源各年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实际情况均优于收购时的预期。2018年,华之源新签合同金额较少,导致当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程度下滑。但是2019年华之源中标29亿广州地铁智能化项目订单,为未来良好业绩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公司在做2018年华之源商誉减值测试时,基于未来大额订单及对华之源未来业绩的良好预期,2018年收入、净利润虽然暂时下滑,但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2019年,华之源预测收入44,465.00万元、预测净利润7,129.73万元;华之源实际实现收入67,799.22万元,实现净利润8,534.40万元,业绩实现情况较好。华之源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良好,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收购方纬科技形成的商誉历年减值测试具体情况

  自2016年10月收购方纬科技以来,公司各年度末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商誉减值测试资产评估报告》,历年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收购当时的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7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8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2019年评估报告,收益法估值中对收入、增长率、净利润、折现率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方纬科技收购以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可知,方纬科技2017、2018年连续两年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均低于收购时的预期。2019年,方纬科技实现销售收入6,841.77万元,同比增长108.75%,但仍低于收购时的预期,实现净利润1,106.64万元,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仅为-1,021.77万元。2017-2018年,方纬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790.45万元、1,167.36万元、2,619.89万元,各年研发占比均达到30%以上,相应导致各年经营业绩较差。公司考虑方纬科技在智能交通领域的技术优势,以及研发投入无法立刻实现经济效益,基于方纬科技管理层的业绩预测,2017-2018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19年,考虑到研发及推广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方纬科技历史业绩、在手订单、目前市场占有率情况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1,155.76万元,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比较,减值1,142.77万元。

  二、近年华之源和方纬科技业绩波动较大,其中华之源业绩承诺期满后次年即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请结合标的公司近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说明其业绩变化较大的原因,前期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评估商誉减值风险及对未来业务的影响。

  (一)华之源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华之源是国内领先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通信系统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全国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公安通信专业的领头企业。公司通过收购华之源,拓展了在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产品线,扩大了市场覆盖面积,双方具有高度业务协同,在业务领域及销售渠道方面形成良性互补。

  华之源收购以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华之源前期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华之源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2018年,华之源新签合同金额较少,导致当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程度下滑。其中,2018年华之源新签合同下滑较为明显的原因:(1)华之源主要客户是各地地铁客户和为地铁客户提供总包服务的系统集成商。各地地铁建设的规划、立项、招标、投资、建设情况各异,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存一定的市场周期。华之源的签署合同及经营业绩呈现年度之间的波动属于正常行业经营特点;(2)华之源近年来加大了区域拓展的力度,但广州仍系华之源的主要业务所在地。2018年广州地区地铁招标项目相较往年及2019年情况明显偏少,导致华之源当年新签合同金额下滑较大。

  华之源2018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属于周期性变动,2019年华之源新签署订单29亿元,未来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良好,商誉减值风险较小。

  (三)方纬科技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指标

  方纬科技致力于智能交通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掌握了智能交通领域的先进核心技术,形成了以IDPS城市交通大脑为核心的主营业务。公司通过控股方纬科技,布局智慧交通领域,支撑公司远期战略发展。

  方纬科技作为研发型企业,目前仍处于技术积累期,研发投入大,产品应用及推广正在稳步推进。方纬科技的“IDPS城市交通大脑”平台已经在安徽宣城、合肥等近10个城市试点,并正在推动其在特大型城市的试点落地,在未来有望实现平台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方纬科技无业绩承诺,收购以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方纬科技自收购以来业绩实现情况一直低于收购时的预期,考虑到研发投入经济效益实现的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商誉继续减值的风险。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对商誉减值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复核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关于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2)将公司实际现金流量情况与之前公司预测现金流进行分析复核,检查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业绩下滑或现金流异常等减值迹象;

  (3)重新执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确。

  问题10:年报披露,2016年至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17亿元、1.44亿元、2.00亿元、2.99亿元,其中资本化比重分别为47.68%、39.71%、52.32%、64.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研发投向及主要考虑,是否取得相应成果,分析其对相关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研发投入与相关收入利润等产出情况的匹配性;(2)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依据及相关标准,并对比费用化处理,说明差异性与合理性,相关标准历年是否保持一致。

  【回复】

  一、主要研发投向及主要考虑,是否取得相应成果,分析其对相关业务及盈利能力的影响、研发投入与相关收入利润等产出情况的匹配性;

  公司基于主业方向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与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场景的行业Know-How结合,形成一系列行业数字平台和智能终端产品。2016-2019年,公司各业务版块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2019年具体研发内容和相应成果如下:

  ■

  2016-2019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新增专利30项,新增软件著作权253项。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投向智慧城市及智能轨交业务,近年研发投入与这两项业务收入、毛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可知,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同时研发投向的相关领域的毛利率水平也逐年提升,公司研发投入与产出相匹配。

  二、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依据及相关标准,并对比费用化处理,说明差异性与合理性,相关标准历年是否保持一致。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章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章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研发项目一般需经过可行性研究、立项评审、总体设计、开发、测试、验收等阶段。前期研究阶段,研发项目组需从政策可行性、市场可行性、关键技术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确认研发支出资本化开始的时点为研发项目经立项评审会评审通过,研发中心总经理签发《立项通知书》批准项目立项。研发部门经理将《立项通知书》通过邮件发送给财务部经理、成本费用会计,作为项目资本化时点开始的确认依据。立项评审会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下方面评价项目是否达到立项标准:A. 预期完成项目的研发具有可行性;B.预期项目研发成功后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C.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目的研发;D.公司领导层具有完成该研发项目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确认研发支出资本化开始的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结合具体项目分析如下:

  ■

  综上,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会计处理历年保持一致。

  公司2016-2019年研发投入资本化与费用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结合具体项目近两年资本化金额如下:

  ■

  近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上升,主要因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及行业应用能力日渐提升,研发投向明确,前期用于可行性分析、研究探索阶段的研发投入占比减少,相应开发阶段的研发投入占比增加。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对研发支出,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获取开发支出相关的立项通知书、立项评审报告、已获得的合同(或者订单)清单及合同等,判断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时点是否合理。

  (2)结合以前年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资产的实际效益情况,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对,判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于市场的预测是否合理。

  (3)与以前年度对比,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依据及时点是否保持一致。

  (4)获取研发支出具体明细,是否与对应的研发活动相符。

  (5)关注研发支出的主要研发项目,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主要研发投向及主要考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产出情况良好,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及依据充分,历年一贯执行。

  问题11、年报披露,2016年至2019年,销售费用同比变化分别为-1.65%、6.61%、-2.88%、0.97%,对应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化分别为6.79%、51.39%、8.54%、7.09%。请公司结合具体费用内容,各业务经营、销售活动及人员情况等,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化的匹配性及合理性,费用及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回复】

  一、 公司销售费用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销售费用历年变动不大:2017年同比增长6.61%,主要为当年广告及宣传费增幅较大所致;2018年同比减少2.88%,主要因为ICT产品业务,部分供应商约定对客户的运杂费由厂商承担,计入销售成本,导致运杂费大幅下降。

  二、销售费用、销售活动及人员与收入匹配情况

  ■

  2016-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306、365、306、323人,销售费用中与人员相关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差旅交通费、办公费、通讯费合计分别为1.15亿、1.19亿、1.18亿、1.19亿元,2017年随着销售人数大幅增加导致与人员相关的销售费用增加,之后期间基本保持稳定。

  2017-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化分别为51.39%、8.54%、7.09%,销售费用同比变化分别为6.61%、-2.88%、0.97%,营业收入增长明显高于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强销售管理,推进LTC(从线索到回款)管理优化项目,提高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建立以大项目、高价值商机为核心的销售体系,新签合同的平均金额提升。在上述举措带动下, 2017-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创收分别达到1181.36万/人、1529.46万/人、1551.66万/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22%、3.78%、3.56%,销售效率不断提升,呈现出显著的规模效应。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于销售费用增长是公司管理优化成效的体现,具有合理性。

  此外,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工程项目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产品销售按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间平均确认收入;销售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准确。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对销售费用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结合收入的变动,与以前年度相比,分析费用变动的原因是否合理。

  (2)分析费用月度变动是否合理。

  (3)检查大额费用支出对应的合同及单据。

  (4)对费用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变化匹配合理,费用及收入核算准确。

  问题12、年报披露,2016年至2019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03亿元、2.43亿元、1.75亿元、-4.63亿元。请说明近年投资活动总体净流出的具体流向、形成的相关资产及取得相关收益、投资及资金流向是否与关联方相关,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2016-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一、 理财净流出35,950.00万元,累计理财收益7,487.41万元

  2016年赎回理财588,148.37万元,购买理财655,348.37万元,理财净流出67,2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2,246.27万元。

  2017年赎回理财55,587.88万元,购买理财20,687.88万元,理财净流入34,9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2,404.09万元。

  2018年赎回理财225,930.00万元,购买理财204,430.00万元,理财净流入21,5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1,854.25万元。

  2019年赎回理财191,420.00万元,购买理财216,570.00万元,理财净流出25,15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982.80万元。

  二、 股权投资净流出5.33亿(含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2016年支付股权投资款2.9亿元,其中包括收购华之源股权投资款1.3亿元(购买日2015年11月,有部分对价2016年才支付),2016-2019年,华之源累计实现收入16.07亿元,净利润2.0亿元。2016年支付收购方纬科技股权投资款0.77亿元(收购方纬科技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子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差额按净额列报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6-2019年,方纬科技累计实现收入1.67亿元,净利润0.18亿元。

  2017年支付股权投资款0.8亿元,其中包括支付云从科技股权投资款0.2亿元,云从科技已进行多轮融资,市场认可度较高,市场价值已远高于公司投资成本;

  2018年支付股权投资款0.47亿元,其中包括支付潍坊佳太君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0.35亿元;收到股权投资款0.375亿元,其中包括收到广州市番禺汇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退资款0.195亿元和收到深圳市华视佳都智能新媒体有限公司退资款0.18亿元。

  2019年支付股权投资款约1亿元,其中主要包括支付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款0.65亿,支付广州睿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807.5万元;收到深圳市华视佳都智能新媒体有限公司退资款0.12亿元。

  公司投资的企业大多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协同关系,公司通过参股投资这些优秀企业,与其建立更紧密联系,协助业务合作。

  三、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支出3.04亿

  单位:万元

  ■

  上述对外投资中,除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外(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其他投资及资金流向与关联方无关,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我们对2016-2019年大额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

  (2)查阅了公司的公告文件、理财产品认购协议、对外投资文件、项目立项、结项等资料,检查投资活动合理性;

  (3)结合投资交易对手方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工商信息,检查投资活动是否与关联方相关;

  (4)检查相关投资活动内部审批文件及披露情况;

  (5)检查投资活动相关原始单据及会计处理,重大投资项目执行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投资活动资金流向与关联方无关,正常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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