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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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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0-02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7月3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对外投资相关工作,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1日披露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践行双主业发展战略,满足聚酯树脂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投资新建聚酯树脂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1、公司拟以自筹资金5亿元人民币在珠海新建年产10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重大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既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项目;

  2、实施主体: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亿元人民币(不含流动资金);

  4、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5、占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000㎡(以实际用地面积为准);

  6、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包括土地购置、新建厂房、聚酯树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分两期建设;

  7、建设周期:第一期建设期24个月(预估),第二期建设期18个月(预估)。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践行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公司多年来深耕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通过对外投资新建项目扩大现有聚酯树脂产能,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将为公司带来较好的发展前景。

  本次对外投资的行为,是公司在进行充分调研及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但尚可能存在产品市场、原料供应、资金保障、用地指标、项目建设、行政许可、经营管理、关键人才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项目可研及其他资料。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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