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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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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6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4日和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和《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295,4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转让价格不低于40.36元/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期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4日。

  2020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发来的《关于公开征集转让紫光股份部分股份继续延长征集期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西藏紫光通信公开征集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与意向受让方的沟通包括意向受让方的调研等相关工作已取得有效进展。为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等工作,后续稳步推动公开征集转让工作整体进程,西藏紫光通信决定将本次公开征集期再延长5个交易日,即公开征集期调整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11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目前,西藏紫光通信仍在积极有序推进公开征集转让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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