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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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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7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董秀琴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廖爱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暨知识产权质押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3: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7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无缺席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贷款及担保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拟以二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土地及附着建筑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申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担保合同正式签订时始至办理完成正式不动产证,办妥抵押手续后止。

  四、董事会意见

  苏州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均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苏州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7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6,1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8%;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4%,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内容包括贷款、保函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为该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的股东姚晓军、广州元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特普斯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所持有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股权的资产价值为限向公司承担其在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对应以上授信额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3、股权结构

  ■

  4、与本公司的关系:交通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7.98%,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5、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7.98%,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时,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的股东姚晓军、广州元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特普斯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所持有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股权的资产价值为限向公司承担其在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所持股权比例的对应以上授信额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英威腾交通技术公司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7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6,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6,1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8%;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4%,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6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大做强数据中心网络能源产业链,继续扩大网络能源核心产品线的研发和投资,持续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电源公司”)与公司高管张清先生、田华臣先生等7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英威腾网能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英威腾电源公司出资600万元,张清出资280万元,田华臣出资260万元,其他5位自然人合计出资860万元。

  张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田华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英威腾电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张清: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2010219********31,公司董事、副总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田华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80119********13,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尤勇: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2062119********17。英威腾电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徐辉: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900119********12。英威腾电源公司副总经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杨成林: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260119********35。英威腾电源公司副总经理,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刘兆燊: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200019********36。英威腾电源公司研发总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夏小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252219********39。英威腾电源公司研发副总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网能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1栋601

  3、法定代表人:田华臣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精密空调设备、高效节能设备、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机房环境调节设备、特种空调、工业空调、冷却及冷水机组设备、暖通及热泵设备、机房新风设备、网络通信配套设备、数据中心微模块系统、机房管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自动切换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机柜系统、通道系统、智能母线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物联网系统、不间断电源、电池、电力应急电源、电能质量产品、变频电源、直流电源、静态转换电源、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维修;承接数据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温控系统、机电及建筑智能化、节能系统、网络系统与数据中心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智能电网及电力设备与系统工程解决方案的设计、集成、建设、施工;区块链大数据存储、分析、处理和应用服务;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产品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股东及出资情况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设立公司,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英威腾电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按照持股比例平等出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及认缴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明细如下:

  ■

  合资各方应在合资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实缴。

  2、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委派4名董事,公司高管以外的自然人股东共同委派1名董事。

  3、违约责任:任何签约方违反合资协议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生效条件:合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六、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下,全球数据中心发展进入新一轮大规模扩张期,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更新迭代周期加快。传统数据中心加快升级与改造,大型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加速数据中心资源的布局与扩张,在这一浪潮的推动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正不断推动企业、行业转型,促进产业创新与增长,驱动 IT 架构平台化、智能化、服务化升级,为市场带来更多机遇与新的活力。

  同时,随着国内5G商用进程不断推进,在高速率、低时延、高可靠的网络支撑下,2C/2B端应用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数据流量将迎来新一轮的爆发期,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将陆续得到释放,将强有力地带动上游电源设备、制冷设备等的发展。

  为在数据中心行业生态系统中,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优势,做大做强公司数据中心网络能源产业链,就必须继续深入网络能源核心产品线的研发和投资。同时,依托现有的UPS电源公司在行业打拼的经验和渠道,有利于在行业生态系统中,形成资源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为新设公司、新涉足的技术领域,需引入新的技术团队,未来可能存在因管理不当、技术储备不足、市场推广难等各种因素导致运营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从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张清先生、田华臣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市场行为,关联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事项,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5、《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因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职务将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有关规定,现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五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职务。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在辞职报告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独立董事。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廖爱敏女士、董秀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辛然先生、孙俊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辛然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原廖爱敏女士担任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孙俊英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原董秀琴女士担任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津贴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相同,津贴标准为8万/年(税前),按季度支付,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辛然先生、孙俊英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辛然先生简历:

  辛然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具有律师资格证。曾就职于广东恒和律师事务所、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在执业过程中,先后担任过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深圳市总工会、中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0余家机关、团体、企业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辛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辛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017年12月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俊英女士简历:

  孙俊英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孙俊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俊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011年5月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3: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辛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孙俊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三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独立董事2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告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6;传真号码:0755-86312612。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会议联系方式和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罗小娜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6312975,0755-23535411

  传真:0755-86312612

  邮箱:sec@invt.com.cn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tl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议案1、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议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辛然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 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俊英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辛然,作为深圳市英威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辛然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俊英,作为深圳市英威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孙俊英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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