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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相关的商品或劳务价款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公司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列报于营业成本。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中期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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