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吉田谕史先生、董事周闽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邓英杰女士通过电话语音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7人,监事许继松先生、监事深谷芳竹先生、监事齐申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监事陈光鸿先生、监事张真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分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