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30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现有产业链,拓展军民融合业务,公司拟对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化工”)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77,862,610.28元,拟持有天宝化工123,202,675股股份,增资后将持有天宝化工的股权比例为40.72%。

  《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聘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一期或多期择机发行。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为更好理顺工作关系,履行董事职责,董事肖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中涉及的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为激发公司各单位全面完成2020年经营目标的积极性,公司拟拿出不超过2020年财务预算营业利润26,200万元的5%的现金用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配合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本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增加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2、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本次融资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3、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或“公司”)为进一步夯实公司现有产业链,拓展军民融合业务,拟对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化工”)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77,862,610.28元,拟持有天宝化工123,202,675股股份,增资后将持有天宝化工的股权比例为40.72%。

  公司及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在2019年与天宝化工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将天宝化工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视同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平邑县城蒙阳南路西327国道北

  法定代表人:李兴叶

  公司注册资本:17,932.9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168693189E

  经营范围:生产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胶状)、中继起爆具、工业导爆索、塑料导爆管、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山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上述相关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租赁;房屋租赁。

  (二)主要股东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蔡长存先生持有天宝化工38.79%的股份,为天宝化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天宝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底,天宝化工总资产148,452.54万元,总负债130,670.27万元,净资产17,782.27万元;2019年1-12月天宝化工实现营业收入41,209.81万元,净利润-9,673.82万元。(以上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截至2020年3月底,天宝化工总资产146,312.83万元,总负债133,363.26万元,净资产12,949.57万元;2020年1-3月天宝化工实现营业收入5,107.92万元,净利润-5,074.00万元。(以上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基金公司在2019年与天宝化工签署了相关协议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将天宝化工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

  (五)天宝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六)天宝化工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天宝化工提供的资料,截至2020年7月30日,天宝化工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拟对天宝化工增资的金额为377,862,610.28元,具体增资方式如下:

  1、公司以通过湖北高融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道格二十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权益分配取得的207,862,610.28元股权投资权益向天宝化工增资,认缴天宝化工67,773,919元股本,其余计入天宝化工资本公积;

  2、公司根据《借款协议》向天宝化工提供的借款7,000万元转为对天宝化工本次增资的增资款,认缴天宝化工22,823,606元股本,其余计入天宝化工资本公积;

  3、公司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向天宝化工支付的5,000万元资产购买预付款,转为对天宝化工本次增资的增资款,认缴天宝化工16,302,575元股本,其余计入天宝化工资本公积;

  4、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宝化工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宝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凯龙股份已向天宝化工子公司新疆天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宝化工”)支付了3,000万元资产购买预付款,此外,新疆天宝化工存在向天宝化工提供借款3,000万元,凯龙股份、新疆天宝化工和天宝化工同意,凯龙股份向新疆天宝化工支付的资产购买预付款3,000万元转为凯龙股份对天宝化工本次增资的增资款,认缴天宝化工9,781,545元股本,其余计入天宝化工资本公积;

  5、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宝混装炸药制造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宝混装炸药制造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凯龙股份已向天宝化工子公司新疆天宝混装炸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宝混装”)支付了2,000万元资产购买预付款,此外,新疆天宝混装存在向天宝化工提供借款2,000万元,凯龙股份、新疆天宝混装和天宝化工同意,凯龙股份向新疆天宝混装支付的资产购买预付款2,000万元转为凯龙股份对天宝化工本次增资的增资款,认缴天宝化工6,521,030元股本,其余计入天宝化工资本公积。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三)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0)第1179号),天宝化工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5,013.57万元。本次增资以前述评估价值为依据,各方经协商后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3.067元/股。

  (四)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宝化工情况的变化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宝化工的企业性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均保持不变。

  (五)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宝化工的组织结构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宝化工将改选董事会及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改组后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凯龙股份提名3人,原股东提名2人。

  (六)股东权益享有和过渡期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宝化工的盈利由增资完成后天宝化工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天宝化工的股份比例共享;天宝化工已作披露并列入其财务报表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由天宝化工享有和承担。如因增资扩股协议签署前天宝化工存在未向公司进行披露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导致天宝化工的净资产减少,从而有损公司所持有天宝化工股权价值的,由原股东承担。

  自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起至本次增资完成日,天宝化工因盈利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公司和原股东按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份比例享有或承担;如天宝化工因未及时披露的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权益减少的均由原股东补足。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是为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扩大民爆产品生产能力,拓宽区域市场布局,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涉足军用炸药领域。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扩大自身产能、开拓西部及华东市场,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增加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及战略发展方向。

  虽然公司就本次增资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但各方能否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增资尚需协议各方协作办理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完成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天宝化工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326.46元。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的内容及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增加企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扩大民爆产品生产能力,拓宽区域市场布局,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及战略发展方向。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本次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聘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一期或多期择机发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

  3、注册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4、发行时间及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超短期融资券获批后,计划在注册有效期的两年内分一期或多期择机发行。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募集资金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银行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8、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利率: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评级、注册申报等相关事宜。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超短期融资券发布新规定和政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所必须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其他相关事项。

  7、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一期或多期择机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银行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还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肖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更好理顺工作关系,履行董事职责,肖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肖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肖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肖为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肖为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肖为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函》,提名程雄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程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程雄先生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程雄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候选人简历

  程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程雄先生曾任湖北金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荆门市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荆门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科长、湖北荆门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荆门市金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目前,程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程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向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3:《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至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37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股东登记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