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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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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0-00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浒、唐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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