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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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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加拿大
Cordoba Minerals Corp.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57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加拿大

  Cordoba Minerals Corp.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元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开元矿业”)已于2020年1月16日认购完成加拿大Cordoba Minerals Corp.(简称“Cordoba公司”)增发的19.99%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认购加拿大Cordoba Minerals Corp.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开元矿业日前收到Cordoba公司通知,告知其将履行于2016年2月27日与其他方签署的期权协议,该协议的履行将会稀释开元矿业的股权。该期权协议共分两次履行,首次已于2020年4月完成股份发行,开元矿业参与该次认购并已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投资加拿大Cordoba Minerals Corp.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1)。本次为第二次股份发行,开元矿业根据此前与Cordoba公司有关开元矿业享有优先认购权以保持股权不被稀释的约定,于2020年7月29日与Cordoba公司签署《认购协议》,以0.0869加元/股的价格认购Cordoba公司1,165,017股普通股,认购金额合计101,239.98加元,此次认购完成后,开元矿业将继续持有Cordoba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19.99%。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彭怀生先生担任Cordoba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Cordoba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以上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开元矿业认购Cordoba公司股权事项为境外投资项目,已分别取得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100201900735号)以及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京发改(备)[2019]61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认购加拿大Cordoba Minerals Corp.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5)。根据已审批的投资总额,本次交易尚在投资总额范围之内,无需再次办理审批/备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0-058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583,408,43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6,119,910股,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77,288,522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邦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凯、王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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