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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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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净利润1.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亿元,主要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肉鸡1,129.32万只,同比下降19.69%;销售均价9.92元/公斤,同比下降8.95%;销售收入2.02亿元,同比下降25.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冰鲜禽肉23,497.14吨,同比上升32.04%;销售收入7.36亿元,同比上升58.43%。报告期内,公司冰鲜禽肉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约74.47%,冰鲜营业收入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活禽销售受阻,而冰鲜销售供不应求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肉鸡养殖生产继续保持着良好的运行态势,但销售受疫情影响较大,一季度全国各地活禽市场关闭,活禽销售受阻;二季度,随着疫情缓解,活禽市场相继开放,但受供求关系影响,活禽价格一直较为低迷,4-6月份销售价格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商超冰鲜禽肉产品供不应求,销量大幅增加,第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受控,冰鲜消费需求有所回落,但同比仍有较大增长,上半年冰鲜产品收入同比增长58.43%,对利润起到了最主要的支撑作用。

  报告期内,在传统活禽销售模式的基础上,公司继续致力于冰鲜禽肉产品的市场开拓,受疫情影响,超市门店进驻放缓,公司下半年将加快门店的开发速度,拟开发广西、山西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布局生猪产业,公司子公司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拟建设1万头种猪养殖项目、20万头商品猪养殖场项目及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人力资源预测和控制、职务编制、人员配置、教育培训、薪资分配、职业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激励绩效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从而提高人力资源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实现人才战略性储备和培养,人力资源与企业发展相匹配,使公司在持续发展中获得竞争力,为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带给人力资源方面的保证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技术研发与生产经营密切配合,在饲养工艺、设备、饲料配方、防疫、食品安全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通过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研项目,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疫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公司从种禽繁育、饲料生产、家禽养殖、禽蛋孵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各生产环节控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产品质量安全内控管理,构建了全方位的采样、检测、监督体系,包括饲料原料质量检测、饲料成品质量监测、禽苗质量检测、养殖环境监测、宰前、宰后等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及终端销售市场产品质量检测与跟踪等,全面全程保证食品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全产业链过程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优化。在养殖板块养殖户的管理上,开发了【智能养殖】APP功能,通过该APP公司为代养户提供各种工作便利,为后续数字化养殖提供扎实的后台保障;在生鲜销售板块,基于全国商超门店为基础升级移动化管理,打造商超终端APP管理平台,实现将销售端的供应体系与日常管理事务的全移动化与自动化,做到后端管理实现全过程的数据化实时监控与分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1)。

  2、审议通过《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因6万吨家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经审议,同意公司对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6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941.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78.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563.5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497.50万元,截止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627.44万元,其中:

  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987.14万元;

  2、偿还银行贷款4801.60万元;

  3、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38.70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5,064.73万元,与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4,936.13万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28.60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是:

  1、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128.64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人民币0.0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0年5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497.50万元,截止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627.4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饶天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1)。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乐食品”)6万吨家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润乐食品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润乐食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肖海军   易  华   袁翠兰

  2020年7月30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湘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41号),湘佳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6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941.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78.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56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湘佳股份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核查情况

  (1)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湘佳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湘佳股份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湘佳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民生证券同意湘佳股份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曹文轩曹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分公司工商登记及其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金兰路247号(拟定)

  4、负责人:赵柯程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肉制品批发(鲜肉、冷却肉除外);调味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熟食零售;肉制品零售;调味品零售;互联网商品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上述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结合公司发展需要,计划加大布局异地经营规模,提升公司产品在上海市场的覆盖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增长的动力。此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此次设立上海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异地分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其实施有效管控。

  公司将积极开展设立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佳股份”)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3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6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941.6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378.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56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1)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湘佳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湘佳股份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湘佳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民生证券同意湘佳股份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乐食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石门支行”)申请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3月31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黄江公路以北长沙鲜禽冷链物流中心2号栋4楼

  (4)法定代表人:吴志刚

  (5)注册资本:7,025.75万元

  (6)经营范围:禽类屠宰;鲜肉、冷却肉配送;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冷库租赁服务;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场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房屋租赁;冷冻肉、蛋类、生鲜家禽、肉制品的销售;肉制品、水果、水产品的冷冻冷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出资4,566.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长沙惠湘禽业有限公司出资2,459.0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8)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润乐食品总资产6,813.69万元,负债总额117.83万元,净资产6,695.8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1.84万元,净利润-107.24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润乐食品总资产9,432.30万元,负债总额2,957.30万元,净资产6,475.00万元,2020年1-6月年实现营业收入135.75万元,净利润-220.85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6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润乐食品6万吨家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顺利推进,有利于润乐食品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润乐食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润乐食品其他股东没有按照出资比例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润乐食品的日常经营由大股东控制,按照工商银行石门支行要求由大股东提供担保即可。根椐6万吨家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可研报告测算,以及目前市场对生鲜禽肉的旺盛需求,该项目正式投产后具有可观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大股东承担的担保风险完全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润乐食品6万吨家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项目顺利进行,有利于润乐食品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润乐食品向工商银行石门支行申请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60%;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 2019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60%。

  除上述担保(包括新增本次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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