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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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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0-058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 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文龙先生、张鸿嫔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春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4:00时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1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00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1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核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式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

  (4)评估基准日

  (5)交易价格、定价依据

  (6)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7)人员安置

  (8)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

  (9)资产交割义务及违约责任

  (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5、《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18、《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全部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提案2包含多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须对提案除10项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回避表决,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0年8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4244

  传真:0510-87681155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传真:0510-87681155

  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

  邮编:21424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授权委托书(附件 2)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  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2.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有效期限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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