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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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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全球经济及金融体系,全球供应链和商品生产受到打击,世界经济增长急剧放缓。而在国内,新冠疫情从爆发到有效控制,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市场预期总体向好。受突发疫情影响,汽车市场承压,产销同比均呈下滑趋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在2020年1-6月份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但从月度汽车产销情况来看,疫情后回升幅度较强,尤其近期4-6月的同比增速企稳,也就是疫情以来呈现谷底V型回升的良好态势得以确认。

  报告期,公司汽车材料业务虽受到疫情影响整体汽车行业不利形势的冲击,但由于公司在年初响应国家号召,组织科研人员成功开发出口罩专用熔喷聚丙烯材料,积极助力国家抗疫,该材料在疫情期间销售成果优异,对公司上半年利润产生积极作用,一定程度缓解了汽车材料的不利影响;同时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经济复苏的背景下,公司的汽车材料等其他业务在第二季度也已逐步恢复增长。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3亿元,同比增加21.26%,其中公司中国区实现营业收入18.23亿元,同比增加28.97%;美国分公司受到全美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同比下降24.46%;而欧洲公司则持续材料认证和市场服务,为公司未来在欧洲市场的开拓垒实根基。

  新冠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减少了经济活动,导致能源供需模式出现巨大变化。受全球石油价格战、新冠疫情引起需求和库存的双重压力作用下,国际油价出现暴跌,至今年5月以来才出现反弹,但相比过往,仍处于较低水平;另中塑在线中国塑料城PP指数显示,2020年6月30日PP指数为756点,较去年同期PP指数854点下降11.48%,相较年初也有所下滑。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相对下降,对公司利润带来积极影响。同时,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聚丙烯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实现期现结合,积极规避风险。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外部事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LCP 树脂及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普利特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0%。公司的 LCP 产品是即将到来的高频高速通讯电子行业中重要的应用材料,公司目标是开发应用于通信线缆、5G 高频 PCB 板和集成电路类载板、声学线材、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性能 LCP 纤维。广东普利特拥有LCP纺丝的专业核心技术,是行业内首屈一指的LCP纤维研发制造企业。在全球化电子通讯产业的高速发展下,公司致力于在填补国产5G高频高速通讯材料的空白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司选址在广东省东莞市,是为更好更快的服务于周边的通讯电子领域内的重点企业客户群,便于与核心客户同步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广东普利特目标成为国内首家LCP全系列纤维制造企业,为国产通讯电子行业贡献力量。

  报告期,公司正在重组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行业领先企业帝盛集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3 日发布《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信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启东金美化学有限公司、福建帝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帝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帝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欣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掌握新材料行业发展的重要助剂原材料,保障了上市公司对上游产业的控制,逐步实现主营产品供应链的稳定。公司通过高分子材料上下游产业整合,进行产业链的协同发展,特殊化学品平台未来将进一步扩展,不仅继续深化光稳定剂全系列的产品结构,同时考虑布局重组抗氧剂、阻燃剂、抗静电剂等其他细分领域的高分子材料助剂产业。公司在重组标的公司的基础上,将全方位发展特殊化学品产业,未来计划打造一个拥有全球助剂产能领先、助剂产品种类齐全的世界级特殊化学品产业平台。

  报告期,公司出资1亿元,完成收购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振兴化工已成为普利特控股子公司。收购振兴化工是公司特殊化学品产业板块,继重组帝盛集团之后进一步延伸发展,通过收购振兴化工,快速形成公司光稳定剂全系列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领域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光稳定剂行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地位。属于行业上下游产业整合、协同发展。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与副董事长周武先生均已完成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周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36,647,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副董事长周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减持1,705,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报告期,在汽车材料及特种材料领域,公司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1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151项授权专利,其中美国专利2项,中国专利149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5项(1项PCT专利),实用新型专利4项;在申请专利193项,其中发明专利19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1件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周晓、杨拯共同出资设立广东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0%,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20年5月,本公司出资1亿元,完成收购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振兴化工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期限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周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在原有2亿元额度外,增加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合计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0-06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8月13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储民宏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等原材料。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0-06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原有2亿元额度外,增加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合计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在原有2亿元额度外,增加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合计5亿元。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在总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共9次,未出现投资理财本金和收益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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