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5项议案,其中,第5项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应当由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5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 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赵璧秋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0,859,76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9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4,993,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7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5,866,2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767%。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10,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3%。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6,610,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3%。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对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赵璧秋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4,559,8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7.8340%,表决结果:当选。
钟炼军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4,800,3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7.9167%,表决结果:当选。
黄兆斌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6,290,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4292%,表决结果:当选。
李建华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4,894,2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7.9490%,表决结果:当选。
李艳媚女士:表决情况:赞成票274,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0.0944%,表决结果:不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赵璧秋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310,202股。
钟炼军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550,703股。
黄兆斌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041,204股。
李建华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644,604股。
李艳媚女士:表决情况:赞成票274,702股。
根据表决结果,赵璧秋先生、钟炼军先生、黄兆斌先生和李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对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李志坚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5,386,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1182%,表决结果:当选。
邢益强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5,296,1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0872%,表决结果:当选。
谢 岷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5,306,1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0906%,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李志坚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1,136,635股。
邢益强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1,046,503股。
谢 岷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1,056,503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志坚先生、邢益强先生和谢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对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刘 保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5,549,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1744%,表决结果:当选。
廖鸣卫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285,639,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是比例98.2053%,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刘 保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1,300,054股。
廖鸣卫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1,390,154股。
根据表决结果,刘保先生和廖鸣卫先生作为股东代表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其中,廖鸣卫先生为独立监事。连同2020年7月24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小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刘卫红先生共三人一起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4. 《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859,762股。同意284,845,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22%;反对2,3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95%;弃权3,688,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5%;反对2,32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796%;弃权3,688,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8069%。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859,762股。同意284,585,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30%;反对3,786,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18%;弃权2,48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62%;反对3,786,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828%;弃权2,48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31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和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葛磊、王建华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赵璧秋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为钟炼军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续聘钟炼军先生为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续聘陈韬先生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续聘陈文先生为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续聘程志滨先生为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续聘李艳媚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新聘谭晓鹏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战略委员会由董事赵璧秋先生、钟炼军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志坚先生共三人组成,由赵璧秋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黄兆斌先生和独立董事谢岷先生、邢益强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谢岷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董事赵璧秋先生和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谢岷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赵璧秋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坚先生、邢益强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李志坚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棕榈油、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等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2020年度,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需要操作需要分批操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上述第一、三、四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邢益强、谢岷和李志坚对第一、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钟炼军:总经理、副董事长。男,1964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泰中香料工业有限有限公司驻泰董事、副总经理,广州勃隆斯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佛山市三水百花香料香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人代表,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负责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任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轻工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已提出辞职,离任手续办理中),广州双鱼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正办理辞职手续)。由于钟炼军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因而钟炼军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韬: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男,1965年生,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液洗分厂副厂长,技术开发部主管经理,副经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654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文:副总经理。男,1966年生,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建办主任,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45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程志滨:副总经理。男,1975年生,助理经济师,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类经理助理,销售部主管,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艳媚: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女,1973年出生,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芳村城市信用合作社职员、会计科科长助理、会计科副科长,广州城市合作银行芳村支行会计部副经理、营业部主任,广州市商业银行总行派驻芳村支行会计部经理,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职员、财务部经理助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兼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广氏食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于李艳媚原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艳媚近十二个月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因而李艳媚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谭晓鹏:董事会秘书。男,198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融资部项目经理兼行业分析师,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经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兼任广州粤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由于谭晓鹏近十二个月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因而谭晓鹏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7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红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卫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志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00股。王志刚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离职的,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谭晓鹏先生(简历附后)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谭晓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谭晓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核,谭晓鹏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以及技术水平。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128号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传真号码:020-82162986
电子邮箱:dm@lonkey.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介
谭晓鹏,男,198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已于2019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融资部项目经理兼行业分析师,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门经理,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兼任广州粤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由于谭晓鹏近十二个月在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因而谭晓鹏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4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为降低上游原材料价格产生的价格风险会给本公司经营业绩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现申请利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棕榈油、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等进行套期保值,从而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的期货交易业务为在境内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品种。
3、持仓量:总持仓量不超过5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需要操作需要分批操作。
5、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公司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2020年度。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规则:采用国家法律法规及各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具有专业的人才,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和汇率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同时如从事境外交易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和
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
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限于场内交易的衍生品。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
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4、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后续信息披露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规定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2、公司若出现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套期保值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