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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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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量497,285,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46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445,889,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6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51,396,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17%。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59,328,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8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32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7,28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59,32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对个人考核等级为“良”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1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26元/股。公司总股本由805,370,770股调整为805,347,65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5,370,770.00元调整为805,347,650.00元,并同意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3号)。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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