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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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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接A14版)

  集成吊顶行业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新产品设计能力、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复式吊顶结构的研发设计能力以及功能电器的研发能力等方面。公司凭借研发设计能力和品牌形象,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成功投放市场。但由于集成吊顶市场处于高速成长阶段,行业中的一些中小规模企业在产品、技术的研发上投入极少,主要通过仿制或抄袭知名厂商的设计成果,并以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并影响本公司的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

  (四)营业收入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155.58万元、51,725.67万元和48,000.89万元,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受下游市场的行情变动、销售渠道模式、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销售渠道整合等因素综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通过陆续开发顶墙一体化产品、升级电器产品功能、推出工程类产品等,积极借助经销商渠道和直销渠道拓展房地产公司、装饰公司等工程客户,以及经销商渠道整合等各种措施,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并取得一定成效。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及时对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进行有效调整,未能有效实现销售渠道的拓展或新研发的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则公司可能面临营业收入继续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发行人2020年第1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775号)。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7.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2.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1%。(因2019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在计算同期变动比例时,正向变动取正值,负向变动取负值。)

  2020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经销商门店恢复营业和地产项目工地开工时间均较晚,以及终端消费者被迫推迟装修需求等,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或略有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虽然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但同时公司通过网络线上方式举办年度经销商大会代替现场会、建材产品展会推迟等导致销售费用下降,抵减了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带动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0.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31%;实现归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6.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11.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86%。公司2020年1-6月收入下降,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经销商门店恢复营业和地产项目工地开工时间均较晚,以及终端消费者被迫推迟装修需求等,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但同时公司通过网络线上方式举办年度经销商大会代替现场会、建材产品展会推迟、广告促销活动推迟等,带动销售费用下降,抵减了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另外当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也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2020年度盈利预测

  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1-5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表,该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20〕7618号)。

  根据公司作出的盈利预测,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676.1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9.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43.53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0.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92.56万元,较上年度下降10.38%。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2020年一季度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经销商门店恢复营业和地产项目工地开工时间均较晚,以及终端消费者被迫推迟装修需求等,导致公司订单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文件已经相关责任主体签署,并且已各自就作出相关承诺、出具相应承诺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前述责任主体已就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提出了必要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合法、合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构成有效约束,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与实施,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文件已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29号”文批准。证券简称“法狮龙”,股票代码“605318”。本次发行的32,292,788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20 年8月3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0年8月3日

  (三)股票简称:法狮龙

  (四)股票代码:60531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9,171,152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2,292,788股

  (七)发行市盈率:22.99倍(每股收益按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28,78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064,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本次合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2,292,788股。

  (九)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任职期限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另外,沈正华先生和王雪娟女士通过共同全资持有的法狮龙控股持有本公司72,000,000股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法狮龙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沈正华、王雪娟夫妇。

  (一)法狮龙控股

  (1)基本情况

  ■

  (2)股东情况

  法狮龙控股由沈正华、王雪娟持股,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沈正华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7年任职于海盐县武原镇华盛商场,2005年创办法狮龙集成吊顶厂,2007年至2018年5月担任法狮龙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丽尚建材执行董事及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春风驿站执行董事及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法狮龙控股执行董事及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法狮龙控股监事,鲇鱼软件、武原供销社及成套公司监事。

  王雪娟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2007年任职于海盐县武原镇华盛商场,2007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法狮龙有限财务主管,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法狮龙有限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任法狮龙控股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法狮龙控股执行董事及经理,鲇鱼软件执行董事,武原供销社、成套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四、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该公司的总股本为96,878,364股,本次发行32,292,788股A股,占发行后该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29,171,152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A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结束后,上市前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37,119户,公司A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2,292,788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3.09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28,78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9,064,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包销,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3,359股,包销金额为829,369.31元,包销比例为0.20%。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2,271.26万元。天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84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5,936.61万元,费用明细如下:

  ■

  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为1.84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七)募集资金净额:36,334.65万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09元(按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79元(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次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审计,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19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1775号)。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请详见本公司已刊登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告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0年上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上市公告书附件,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的差值。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0.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31%;实现归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6.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11.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86%。公司2020年1-6月收入下降,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经销商门店恢复营业和地产项目工地开工时间均较晚,以及终端消费者被迫推迟装修需求等,导致公司2020年一季度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但同时公司通过网络线上方式举办年度经销商大会代替现场会、建材产品展会推迟、广告促销活动推迟等,带动销售费用下降,抵减了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另外当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也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020年1-6月,公司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2,875.79万元,增长7.38%,主要系公司当期工程类客户收入增长带动工程类客户应收账款增长所致;公司流动负债较2019年末增加2,521.38万元,增长13.78%;主要系公司从2019年11月起对应付账款结算方式的改变,对大额应付账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增长较快。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8.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5.2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8.57%,主要系因2019年11月起对应付账款结算方式的改变,对大额应付账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使得现金流出比去年同期滞后。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保荐机构与工商银行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王颖、申丽娜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号码:010-59026670

  联系人:王颖、申丽娜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法狮龙的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德证券作为法狮龙的保荐机构,特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未经审计)

  2020年6月30日

  会合01表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利 润 表(未经审计)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

  会合02表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未经审计)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

  会合03表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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