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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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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三)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庆

  4、成立时间:2004年7月1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761099009J

  6、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阿维菌素、泰妙菌素、多杀菌素、饲用金霉素的原料药、制剂、粉剂、散剂、预混剂以及相关农兽药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农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利民股份持有内蒙古新威远60%的股权、欣荣仁和持有内蒙古新威远25%的股权、新威投资持有内蒙古新威远15%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威投资持有的威远资产组股权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质押或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威投资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为利民股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从新威投资受让威远资产组各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威投资持有威远生化、威远药业、新威远各10%股权,利民股份持有威远生化、威远药业、新威远各65%股权。

  2、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威远资产组股权交易价格参照利民股份在2019年收购威远资产组60%股权时的交易价格并结合威远资产组2019年业绩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具体交易价格确定如下:

  利民股份从新威投资受让威远资产组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400万元。

  3、交易价款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交易价格的50%);转让方应在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后视为股权交割完成。本次交易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十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交易价格的50%)。

  4、违约责任及补救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亦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守约方采取何种救济措施,违约方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后成立,有效签署对于双方是指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章。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6、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是公司切实履行收购威远资产组时对联合投资方做出的退出约定,是对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整合,有利于促进并购后集团进一步融合,提升管理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分别直接持有威远资产组65%的股权,并通过欣荣仁和持有威远资产组2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购合并报表范围内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完成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民股份”或“受让方”)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利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利民生物”或“受让方”)将合计持有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欣荣仁和”或“合伙企业”)100%的合伙份额。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购合并报表范围内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170万元收购四川金东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迪”或“转让方”)、河北新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融”或“转让方”)在欣荣仁和享有的相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苏州利民生物决定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190万元收购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荣投资”或“转让方”)在欣荣仁和享有的相应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及相关的合伙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苏州利民生物将合计持有合伙企业100%的合伙份额。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5354118T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马亚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0层B1012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7)主要股东:马亚军持有20%股权、北京欣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

  (8)与公司的关系: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2、四川金东迪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3RNK16F

  (2)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李睿姝

  (5)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大道西段附三段17号企业服务中心718室

  (6)主营业务:手机、平板电脑、智能产品、触控显示产品、医疗设备、教育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管理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四川金东迪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3、河北新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MA07LGHQ2J

  (2)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元整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根旺

  (5)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临港商务区

  (6)主营业务: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服务;金融票据信息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外包服务;企业融资信息中介、咨询服务;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企业贸易咨询;金融信息中介服务。(以上全部经营范围涉及金融许可的、国家限制、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河北新融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欣荣仁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主要经营场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友好路阿拉山口中心C区307室

  3、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2日

  4、合伙期限:2018年01月02日至长期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2MA77TB9R2N

  6、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

  8、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欣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马亚军)

  9、截止2020年3月31日,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度、实缴出资及所占合伙份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1、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荣投资、河北新融及金东迪持有的欣荣仁和合伙份额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质押或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荣投资、河北新融及金东迪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欣荣投资和苏州利民生物签署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在原合伙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转让方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普通合伙份额。

  (2)转让对价

  受让方确认清楚知悉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合伙企业转让价款以本合同附件列示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为定价基准。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本合伙企业的任何新增债务均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受让方就本次转让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1,190万元。

  (3)转让对价的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后,且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转让款(转让价款的95%);转让方应在首期转让款支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本次转让工商变更获得工商部门受理后两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款(转让价款的5%)。

  (4)违约责任

  违约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未如约支付转让款的,每迟延一日承担未支付金额5%。违约金,直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转让方未能在首期转让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税务手续的,每迟延一日应向受让方支付已支付转让款5%。违约金,直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5)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当向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河北新融、金东迪和利民股份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转让方在原合伙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转让方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有限合伙份额。

  (2)转让对价

  受让方确认清楚知悉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合伙企业转让价款以本合同附件列示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为定价基准。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本合伙企业的任何新增债务均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利民股份就本次转让向河北新融支付转让价款770万元。

  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利民股份就本次转让向金东迪支付转让价款5,400万元。

  (3)转让对价的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四条项下的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后,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转让款(转让价款的95%);转让方应在首期转让款支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本次转让工商变更获得工商部门受理后两日内,受让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款(转让价款的5%)。

  (4)违约责任

  违约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或者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未如约支付转让款的,每迟延一日承担未支付金额5%。违约金,直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转让方未能在首期转让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税务手续的,每迟延一日应向受让方支付已支付转让款5%。违约金,直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5)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当向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收购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伙企业进行的有效整合,有利于实现收购威远资产组时的联合投资方顺利退出,促进并购后集团进一步融合,提升管理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苏州利民生物将合计持有合伙企业100%的合伙份额,并通过本合伙企业持有威远资产组2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0年8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债券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评级事项

  2-20  募集资金存管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1至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青  刘永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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