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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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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战略转型,调整业务布局,谨慎防范经营风险,并努力寻求投资机会,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在之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业务转型,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坚持以内容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等全案营销服务,力求为广告主提供更为精准、更有效的服务。

  二、继续积极贯彻公司“大文娱”发展战略。公司依托愚恒影业优秀的内容功底,持续加强内容营销相关的策划、执行等业务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布局内容生产板块,融合服务内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统筹规划整合营销业务不断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48.39万元,同比减少4.44%,营业成本27,141.57万元,同比减少7.1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2.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9.6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10:00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会议同意公司拟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万份。本次注销符合有关规定,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0-046)。

  公司董事张霞属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13:30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30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2019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分别于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0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01)。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8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2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9、临2020-010)。

  (二)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同意将其持有已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止2020年7月30日,因11名激励对象王风柔、林树强、邓旋嘉、徐俊诚、邵聪、鹿屿微、孟俊杰、王雅慧、杨慧、谢先峻、冯艺文离职,现取消前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1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因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67名调整为56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50万份调整为529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512万份调整为491万份,预留权益38万份股票期权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三)上海森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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