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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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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7月2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鉴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31号被政府征地,公司计划将原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重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钟山浆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重建钟山浆站,扩大浆站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项目实施主体仍为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发展空间,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卫光生命科学园进行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田阳浆站购置土地的议案》

  近年来田阳浆站采浆人数及采浆量不断突破新高,为提高田阳浆站服务能力,改善采浆环境,吸引周围居民积极献浆,公司董事会同意购买位于田阳浆站大门正对面预出售的住宅用地,总面积为1,212.55㎡,主要用于改扩建田阳浆站现有业务楼、新建停车场等建筑设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20-03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30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鉴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31号被政府征地,公司计划将原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重建。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钟山浆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重建钟山浆站,扩大浆站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项目实施主体仍为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变更钟山浆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投资设立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宽公司发展空间,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对卫光生命科学园管理能力,进行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田阳浆站购置土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购买土地有利于田阳浆站未来发展建设,改善浆站环境,吸引居民采浆,同意公司购买位于田阳浆站大门正对面预出售的住宅用地。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日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菁佩、刘娇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陈菁佩:大信事务所合伙人,大信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22年,兼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上市公司阳普医疗独立董事。

  刘娇娜,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11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65家(含H股),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菁佩,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宋治忠,注册会计师,从1997年11月至今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菁佩和刘娇娜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认为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下的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31号被政府征地,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决定将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进行重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0,443.4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852.5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4,185.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3,852.28万元,利息收入金额为333.67万元。

  经2019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资金尚未归还。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钟山县钟山镇龟石南路31号被政府征地,公司拟变更实施原募投方案,并将原钟山浆站搬迁至钟山县钟山镇快速环道程石村段东西侧重建,同时扩大浆站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中的钟山浆站项目募集资金9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255.7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23.54万元(含利息)。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723.54万元(含利息)全部变更为用于建设新钟山浆站的建设投入,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16%。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取得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钟山”的环评批复(钟环管表【2013】31号),计划由全资子公司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对采浆业务楼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972.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00.00万元,设备购置等费用57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72.00万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255.79万元,主要为设备采购,累计投入占钟山浆站项目募集资金总额26.32%,项目实施主体为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金额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已购置的设备将在新浆站建成后继续投入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

  单位:万元

  ■

  (二)项目变更的原因

  为实现公司采浆量的持续增长,达到公司血液制品产能扩张的需求,公司IPO募集资金对已有的平果、隆安、田阳、德保、钟山和罗定六个浆站进行改扩建。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钟山浆站的所处地为钟山县“十三五”规划建设河东新区范围,根据《钟山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要求,“十三五”期间钟山县将河东新区打造为办公、轻工业和教育科研服务功能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新区,钟山浆站所在地为河东新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因此原钟山浆站所在地被钟山县政府征地,公司拟变更原钟山浆站项目,并在县城区域内重新建设新浆站。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新募投项目是钟山浆站搬迁地址后新建场地,浆站将配置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改善采浆环境,引进专业医务人才,完善采浆管理制度,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单采血浆站,提升公司采浆效率和采浆数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钟山单采血浆站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城环城大道东西侧

  5、项目立项备案情况:本项目的备案已经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51122-27-03-038955);本项目已经取得环评批复《关于钟山光明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钟环审[2020]10号)。

  6、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软硬件设施购置及人员招聘等。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8,691.48万元,包括建设投资8,438.33万元,预备费253.1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23.54万元(含利息),剩余7,967.9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钟山采浆环境优越,采浆潜力巨大

  本项目所在地钟山县,2018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45.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4万人。全县常住人口37.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7万人,人口持续增加。同时,钟山浆站采浆区域涵盖附近的富川县、昭平县、平乐县、恭城县,全部区域户籍总人口超过200万,采浆环境优越,采浆潜力巨大。公司将在本项目建成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积极利用钟山浆站优越的采浆环境,深挖采浆潜力,进一步提高采浆量,满足公司的业务需要。

  2、完善采浆环境,增强采浆能力

  钟山浆站重建之后,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钟山浆站采浆环境:A、业务楼方面,进一步增加钟山浆站业务楼的面积,从而改善钟山浆站的采浆环境;B、设备方面,增加采浆及检测设备数量,在献浆员人数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钟山浆站的采浆量;C、污水处理方面,在污水量不断增加、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情况下,引进新的污水处理系统,满足钟山浆站污水处理需要,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3、扩大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采浆规模大、血浆利用率高的企业将拥有明显的规模效应,从而获得较低的成本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化趋势已成必然。同时,我国对新设浆站设立了严格的准入标准,国内20多家生产企业中具备新设浆站资格的不足10家,进一步加速了行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因此,公司急需扩大自身的原料血浆供应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对钟山浆站进行搬迁重建,通过扩大业务楼面积、引进先进的采浆及检测设备、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等措施,积极改善钟山浆站采浆环境,增强采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保证公司原料血浆的安全。

  (三)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项目终止的潜在风险

  如果单采血浆站违反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被责令关停整顿,或者未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要求对单采血浆站进行停业更新改造,或者单采血浆站监管部门调整规划、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者其他难以预见的原因,使子公司停止血浆的采集,将存在项目被终止运营的潜在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制定了生产经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浆站运营的合法合规。

  2、采浆安全性导致的潜在风险

  公司虽然在血浆采集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体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原料血浆进行检测,在生产工艺方面也采取了筛查相关病原体、去除和灭活病毒的措施,但理论上仍存在传播某些已知或未知病原体的潜在风险。

  公司单采血浆站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空气流通,采用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建立环境卫生、人员卫生及工艺卫生的各个环节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血浆采集的安全卫生。

  3、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随着项目的逐步推进,管理难度加大,现有管理体系可能难以适应未来发展要求。

  公司将及时对管理体系调整完善,降低因经营管理不当对项目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实施后将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证原料血浆的供应,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及丰厚的利润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资金用途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2、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归还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18年8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1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20年7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本次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说明

  (一)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4.35%)的假设,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261.00万元。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并承诺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要求。

  经审查,公司本次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空间,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元人民币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2020年7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处理子公司的相关事宜。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兴办实业产业;物业管理;项目前期孵化、培育及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培训。

  5、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1.00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的发展空间,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27日下午2:3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提案编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5-27400826。信函请寄往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投资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人:魏利军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传真:0755-27400826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证券投资部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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