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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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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2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总股本由15,000万股增加至2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热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就相关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867号《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056.57万元,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56.5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7月修订)》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7月修订)》

  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7月修订)》

  4、《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7月修订)》

  5、《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6、《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

  7、《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3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晓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总股本由15,000万股增加至20,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热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就相关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

  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056.57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记录》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4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庆楼”)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5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5,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及《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5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庆楼”)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3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867号《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056.57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056.5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867号《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同庆楼《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庆楼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056.57万元。

  4、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6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庆楼”)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3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5,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7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投资理财概述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2、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8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3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业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额度及期限

  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同庆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条件,并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月 28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0-009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7日14点 1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万岗路10号同庆楼庐州府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六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证明。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在传真和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群、石国庆

  电话:0551-63638945

  传真:0551-63642210

  邮箱:TQL2009@sohu.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

  邮编:230001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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