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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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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0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为临时会议,董事会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7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7月28日起到2021年7月27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特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62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身故,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63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566,725股减少为499,362,806?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决议申请公司注册资本由499,566,725.00元减少为499,362,806.00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65号公告。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1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7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晨银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龙瑞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制定的,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203,919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见证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2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7月28日起到2021年7月27日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7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业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特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必要的审批程序。

  3)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制定的,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3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23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数量为203,919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3、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月9日,向8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62.2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月31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4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39.93万股,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于2018年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5、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10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 06 月 13 日,上述股份完成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由7,399,300股变为7,392,300股,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814人降为812人。具体内容于2018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6、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2143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4,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审查。2018年10月18日,上述164,92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812人降为796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7、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143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12月26日,上述92,4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96人降为791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8、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0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143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27日,上述174,02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91人降为774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2019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9、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暂不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截止2019年3月20日,公司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4人,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75,364股(该部分股份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继续禁售6个月),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42,516?股。具体内容于2019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0、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7245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6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审查。2019年8月13日,上述78,615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74人降为765人,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19,525?股减少为9,640,910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1、2019年9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的提示公告》,申请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股票于2019年9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于2019年9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2、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9,60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4月20日,上述99,607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65人降为748人,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40,910股减少为9,541,303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3、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存第二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4,050,905股限制性股票和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9,1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4,140,085?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6月16日,上述4,140,085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48人降为740人,剩余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1,218?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4、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祁、江漓、姚世忠、鞠荣、杨华、徐俊杰、吴锡龙、王希祥、林志强、郁雷、吕煜、朱曙、王冬、张松、朱文峰、庄宏海、彭涛、王刚、肖学方、范军爽、柴伟东、张剑共2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唐志因病身故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张祁、江漓、姚世忠、鞠荣、杨华、徐俊杰、吴锡龙、王希祥、林志强、郁雷、吕煜、朱曙、王冬、张松、朱文峰、庄宏海、彭涛、王刚、肖学方、范军爽、柴伟东、张剑和因身故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唐志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919股,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03,919?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7245元/股。(具体请见公司2019-034号公告)。

  故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3,919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7月28日股本总额499,566,725股的0.04%。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3,919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03,91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并在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身故,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3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203,919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永生、金惠忠、李培峰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203,919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见证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4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566,725?股减少至499,362,80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99,566,725?.00元减少至人民币499,362,806.00元。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7月29日至 2020年9月12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龙瑞、张文钧

  4、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5、传真:0512-68094995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65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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