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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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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0-04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15,205,040.7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诉讼为一审判决,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遵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黔0302民初480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与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存在合同纠纷,于2020年05月向遵义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向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2019-032、2020-031)。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

  1、由被告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支付工程款13,745,507.92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10月01日起至付清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

  2、驳回原告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5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公司收到的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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