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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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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4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9.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0,661.31万股的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董事曾挺毅先生、王明成先生、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曾挺毅先生、王明成先生、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订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或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⑾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⑿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曾挺毅先生、王明成先生、傅本生先生、陈弘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过国资主管单位审批,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上述第1-3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4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全文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总公司”)提交的《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关于提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函》,信息总公司提名施雪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总公司的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1-2、4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施雪芳,女,196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施雪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除在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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