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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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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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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出具的书面说明,赛纳科技、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赛纳科技和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赛纳科技、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签署的承诺函,自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除赛纳科技因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完成收益权互换融资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纳思达股份的情况外,赛纳科技、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亦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承诺函,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庞江华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函签署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针对本次交易,庞江华作为纳思达董事特作出如下声明与确认:除按照上市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进行减持外,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期间,本人不排除自前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存在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届时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中涉及交易规模尚未具体确定,最终确定的具体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中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评估数据尚需经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四、本次重组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已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报告等将不迟于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时。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将由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针对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纳思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重组报告书并再次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将再次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通过。

  (三)锁定期安排

  关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交易对方取得的公司股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对其锁定期安排进行了具体约定,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之“(五)股份锁定期安排”之相关内容。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A股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20.00%,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尽管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且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积极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本次预案公告后交易相关方将出具股票买卖的自查报告。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方案调整或取消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交易规模、标的资产范围存在不确定风险,可能导致本次重组方案发生调整或取消。

  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如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等。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审批、核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审批、核准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等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可能与本预案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属于“信息产业”的鼓励类项目, “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鼓励类项目,表明国家对于打印设备及耗材行业的重视。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为中国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构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产业政策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产品创新风险

  近几年来,打印机行业竞争格局激烈,打印机设计、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日趋加快,对应的打印机及打印耗材产品不断推出新产品,标的公司需要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才能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虽然标的公司的研发部门在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但如果产品研发方向、进展或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将会导致产品盈利能力下降、市场份额降低等不利后果,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在技术水平、销售规模、产品种类、性价比等方面均位列国内同行业前列,其在市场开拓、客户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也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但近年来行业内竞争对手也通过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优化销售策略等方式加快企业发展,标的公司如不能在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其在前述方面的各项优势,则企业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故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市场竞争风险。

  (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加强其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但是短期内,标的公司仍然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行业风险

  打印机在信息安全领域重要性较高,尽管国产打印机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空间较大,且受益于打印机国产化替代发展趋势,但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新媒体、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正逐步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及国内外环保政策的影响,传统纸媒相关行业受到一定的冲击,将给国内打印机行业的增长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决策机构和监管单位的批准或核准方可实施,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其在打印机相关行业的地位,并夯实对产业链的横向整合布局,进而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

  除此以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还受到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三)疫情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防控措施仍在延续,短期内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虽然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已经复工,但疫情发展态势仍未稳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未来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将导致其正常运营存在不可控的因素。综合来看,尽管疫情对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长期业绩预计影响有限,但仍可能增加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短期业绩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疫情所导致的投资风险。

  (四)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奔图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奔图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交易价格不足550,000.00万元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相应进行下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319,004,999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顺应资本市场供给侧改革方向,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进一步提升A股存量上市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与此同时,通过推进并购重组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供给侧结构性优化调整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助力产业升级。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重组管理办法》,旨在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并购重组监管。本次交易符合目前的政策引导方向,旨在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在打印机领域的产业链横向整合,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打印机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019年10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列为“信息产业”的鼓励类项目,表明国家对于打印设备及耗材行业日益重视。国家一系列法规政策的颁布对中国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下,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也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将凭借优秀的品质、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赢得用户的青睐,不断扩大在国内及全球市场中的份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经多年发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已由“集成电路(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和再生打印耗材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扩展至打印机整机、原装耗材及打印管理服务领域,完成了自零部件到打印机设备及打印管理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成为集打印、复印、整机设备、打印耗材(含原装和通用)、各种打印配件(含打印耗材芯片)及打印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奔图电子是一家完整掌握打印机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打印机、耗材及文印输出解决方案为一体的企业。本次交易前,奔图电子已托管至上市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资源上进行整合,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上市公司打造自主可控可信的生态体系,为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打印机产业链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

  2、本次交易将解决上市公司与奔图电子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7年12月,在上市公司收购利盟国际后,为解决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奔图电子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与奔图电子股东签署《托管协议》,受托对奔图电子进行统一管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承诺,在该次委托管理的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完成委托管理后三年内,进一步根据奔图电子打印机业务的经营情况推进消除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的计划。

  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与奔图电子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助于更好的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由于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暂未确定。

  四、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收购奔图电子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包括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由于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暂未确定,具体支付金额及比例将于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完成后,由各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及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也暂未确定。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由于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因此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暂未确定。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方式

  (1)定价基准日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普通股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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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系上市公司以积极促成本次交易为原则,在综合比较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盈利能力及股票估值水平、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股东经协商确定。

  本次购买资产的普通股发行价格选为29.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纳思达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4、发行对象

  本次普通股的发行对象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

  5、股份锁定期安排

  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除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以外的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若自其取得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资产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资产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重组结束后,上述全体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过渡期间指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计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如无另行约定,则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约定。

  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交易价格不足550,000.00万元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相应进行下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319,004,999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具体金额尚待协商确定)、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若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由于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预估作价暂未确定,但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吕如松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且为珠海奔图和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严伟为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汪栋杰为上市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且为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为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王彦国为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孔德珠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副总裁,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剑洲、副总经理程燕、技术负责人丁励、财务负责人陈磊为珠海奔图恒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基于当前关联交易情况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一致行动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一致行动人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七、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重组涉及的业绩承诺安排将在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之后进行具体约定,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规模及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的预计变化情况

  1、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经多年发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已由“集成电路(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和再生打印耗材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扩展至打印机整机、原装耗材及打印管理服务领域,完成了自零部件到打印机设备及打印管理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成为集打印、复印、整机设备、打印耗材(含原装和通用)、各种打印配件(含打印耗材芯片)及打印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奔图电子是一家完整掌握打印机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打印机、耗材及文印输出解决方案为一体的企业。本次交易前,奔图电子已托管至上市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资源上进行整合,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上市公司打造自主可控可信的生态体系,为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打印机产业链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上市公司购买的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预计交易完成后将提升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有利于提高上市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定量分析。公司将在本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做出决议,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规模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化。

  九、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0年7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重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如需);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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