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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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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凭借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稳定的客户及项目协调能力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电子产业中的IC半导体、光电等行业目前为公司最主要的下游行业,其发展对本行业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020年的“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导致上半年国内GDP增长率为-1.8%,世界经济增长萎缩、长期贸易争端影响下对上述行业产生了短期的负面效应,但随着数字家庭时代的到来、液晶面板的升级换代、物联网应用、电动车及无人驾驶车全面推进、3D技术和OLED及IC国产化的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支持,未来我国IC半导体、光电等产业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具备很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在医药行业内,随着国内医药生产企业新版GMP标准的实施,由GMP强行认证带来的行业集中整合效应正在逐渐体现,同时,我国政府也把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作为刺激内需的重要措施,这将促进洁净室工程行业在该领域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正积极推进保健食品行业执行GMP及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认证,对保健食品行业生产环境和从业人员装备的洁净等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将带动洁净室工程行业的需求大幅提升。此外航空航天、精密仪器、化学工业、食品加工等行业也均处于快速的发展时期,这都给洁净室工程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充分掌握机遇,与几所大学推动产学合作,深耕专业技术、培植专业人才。在公司不断努力及政府政策的支持下,2019年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江苏省跨国公司在苏地区总部企业的认定。以导入多年的SAP ERP、SAP BI和OA系统,自行开发了项目管理平台系统,推动企业营运管理信息化与即时化。持续强化IC半导体和光电厂的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借此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20年先后取得深圳鹏鼎洁净室改造工程、深圳华星改造工程、武汉华星改造工程、宁波南大ArF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安装工程以及上海中芯国际CUB动力工程订单,使得公司的上半年签约金额有所斩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7月28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姚智怀先生通讯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9)。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3、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0年7月28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9)。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出具了《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3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3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35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2.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697.34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1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1,492,467.33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480,961.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亚翔集成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亚翔集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006909801420700001)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100120055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6,492,854.40元,系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5,974,971.30元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存款利息收入519,619.24元、支付转账手续费1,736.14元等累计形成的金额所致。

  2019年7月,本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的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31,876,124.84元。经了解,上述账户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芯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更名为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19)浙01民初2138号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冻结。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有资金账户,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待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视情况予以置换或将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被冻结账户余额31,973,815.77元(含利息),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14,216,566.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拓展洁净室工程营运资金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8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表: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有资金账户,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待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视情况予以置换或将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14,216,566.00元。本年投入金额均为公司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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