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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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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0年7月2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相关还款计划》的议案

  2016年,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决议,公司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新增8.65亿元项目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18号、临2016-033号公告。

  公司根据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向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了6.05亿元项目贷款,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在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的项目贷款余额为45,078.48万元。根据《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黑工信消费函[2020]66号),公司属于该《通知》中企业之一,经公司与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协商并经该行同意,决定将该笔项目贷款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还款计划中的6,167.20万元贷款的还款期限调整至2020年12月21日,并保持原担保方式不变。

  公司按照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的要求,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同财务部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144,378.29万元;对外担保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黑工信消费函[2020]66号)。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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