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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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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20年7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海电”)100%股权(含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已完成交割。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的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投海电”)所属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目前正在建设。鉴于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三期项目的实施地点均在莆田平海湾海域,为实现资源集约管理,形成协同效应,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开发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资集团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会议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中闽海电受托管理投资集团子公司闽投海电,并就该托管事项由中闽海电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署托管协议。

  因本议案涉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张骏、王坊坤、苏杰、严水霖、姜涛、潘炳信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汤新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薛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0年8月14日14:30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20年7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海电”)100%股权(含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已完成交割。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的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投海电”)所属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目前正在建设。鉴于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三期项目的实施地点均在莆田平海湾海域,为实现资源集约管理,形成协同效应,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开发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资集团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会议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中闽海电受托管理投资集团子公司闽投海电,并就该托管事项由中闽海电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署托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闽能源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

  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过受托管理资产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闽投海电”)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所属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三期项目”)于2018年12月29日取得福建省发改委批准,目前正在建设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中闽海电”)投资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二期项目”),目前也在建设中。三期项目与二期项目同位于莆田平海湾海域,中闽海电在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面的经验。

  在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中,为避免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投资集团于2019年7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确认并承诺:“……在闽投海电……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为实现资源集约管理,形成协同效应,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开发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资集团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投资集团拟将闽投海电托管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海电经营、管理。

  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881,192.35万元,净资产5,474,643.5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7,182.99万元,净利润222,817.8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托管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托管标的的基本情况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克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555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维修;其他未列明的专用设备维修;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西路19号

  股权结构:投资集团持有闽投海电90%股权,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闽投海电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816.83万元,净资产5,00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二)托管标的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

  项目建设规模:308MW。

  项目总投资:约62亿元。

  四、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托管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托管标的: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一)委托管理内容

  在托管期内,中闽海电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闽投海电进行整体托管,全面负责闽投海电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具体委托事项包括:

  1、拟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财务预算、决算管理;

  3、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4、融资贷款;

  5、工程采办;

  6、在建工程项目管理;

  7、生产运营管理;

  8、安全管理;

  9、合同管理;

  10、行政管理;

  11、其他基于委托管理需要的事项。

  (二)托管期限

  托管标的的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投资集团按承诺将托管标的置入中闽能源止。在托管期限内,如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的,则托管期限于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之日提前终止。

  (三)托管期间的利润分配及托管费用

  1、在托管期内,托管标的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由托管标的股东享有或承担。

  2、托管期间涉及托管标的的管理,且确需由投资集团履行付费义务之相关事项,经投资集团同意后,由中闽海电代为办理,费用由投资集团承担。

  3、在托管期内,闽投海电项目投资及直接归属于闽投海电的所有成本费用仍由闽投海电支出。

  4、在托管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中闽海电经审计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生产成本按照以下原则分摊给三期项目,该分摊金额加上所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金额,作为本协议项下中闽海电向闽投海电收取的托管费用:

  (1)管理费用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604MW)的比例分摊。

  (2)建设单位管理费在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后至三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全额由三期项目承担。

  (3)生产成本自三期项目机组投产后开始分摊,每个月生产成本扣除直接归属于一期项目、二期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如折旧、保险、燃料及动力等)后按照三期项目已投产装机容量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已投产的装机总容量的比例逐月计算分摊金额。

  上述“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成本”,分别指中闽海电账上的会计科目“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成本”所核算的所有成本费用。“投产”系指项目发电机组经试运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移交给生产部门投入生产使用。

  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数计算。

  5、各方可根据本协议的履行情况、国家政策变化、托管标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托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闽投海电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次年的5月31日前向中闽海电支付上一年度的托管费用。

  (四)协议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各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投资集团党委会和闽投海电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同意将闽投海电委托给中闽海电经营、管理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从集约工程建设、管理资源和解决同业竞争等方面综合考虑,有利于形成协同效应,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建设,同时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减少和避免同业竞争。

  本次关联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全资子公司仅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托管费,公司不享有托管标的的收益权。该笔交易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子公司中闽海电受托管理投资集团子公司闽投海电,并就该托管事项由中闽海电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署托管协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减少和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托管费用是按照托管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已经其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中闽能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辞职生效后,汤新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鉴于汤新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薛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薛爱国,男,1965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5年7月至今先后任福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成本会计、材料会计、福州市建工财会培训班老师、福州星光石材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经理、福建省建材工业局(集团总公司)行业财务管理、福建省建材工业学校专业课老师、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州分所主任会计师,兼任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福州市人大代表、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监督员、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等。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2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4日

  至2020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0年7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8月13日18:0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8:00-12:00、15: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华城国际(北楼)23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陈海荣、张仅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真:0591—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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