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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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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曹坚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王祖温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临时公告《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9)。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州腾锐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锦州腾锐以其持有的宝来集团全部债权抵偿减资款,差额部分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锦州腾锐补足。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锦州腾锐减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评估及转让、通知债务人、工商变更登记等。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时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增补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曹坚先生的辞职报告。曹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曹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曹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曹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曹坚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曹坚先生在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新增补独立董事一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增补王祖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接替原独立董事曹坚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祖温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祖温先生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祖温,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1984年获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日本国上智大学工学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40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腾锐”)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减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减少全资子公司——锦州腾锐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锦州腾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锦州腾锐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锦州腾锐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性用代码:91210700MA0UXLFR8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2-01

  住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港内

  经营范围:对港口建设、房地产、生物能源项目进行投资;对煤炭、石油开采、加工行业进行投资;对化工产品研发、生产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锦州腾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减资方案

  公司拟减少锦州腾锐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锦州腾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000万元,锦州腾锐以其对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抵偿减资款,差额部分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锦州腾锐补足。此次减资不会导致锦州腾锐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锦州腾锐100%股权。

  四、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锦州腾锐经营情况,决定对锦州腾锐减资,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未导致锦州腾锐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减资完成后,锦州腾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锦州腾锐减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评估及转让、通知债务人、工商变更登记等。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0-41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3日

  至2020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于202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方式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12日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8月12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刚、张莞怡

  联系电话:0416-3586171

  传真:0416-358243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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