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14日,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201931号)。
2020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01931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