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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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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14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以下简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公司A股股票异常波动,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书面函征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获BioNTech SE(以下简称“BioNTech”)许可的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mRNA疫苗(BNT162b1)(以下简称 “该疫苗”或“新冠mRNA疫苗”)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批准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临床试验,截至本公告日,该疫苗于中国境内尚处于I期临床试验启动阶段。

  根据目前中国境内关于疫苗产品的审批要求及疫苗研发经验,该疫苗尚需完成临床I期、II期和/或III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且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该疫苗在中国境内能否获得相关药品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的上市批准、获得上市批准的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以及本公司公告已披露的信息外,经自查,未发现对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于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未买卖本公司A股股票。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A股股票于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本公司信息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 关于新冠mRNA疫苗的临床及上市风险

  1、根据目前中国境内关于疫苗产品的审批要求及疫苗研发经验,新冠mRNA疫苗尚需完成临床I期、II期和/或III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且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因此,该疫苗在中国境内能否获得相关药品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的上市批准、获得上市批准的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2、该疫苗上市后的销售情况亦受(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发展、市场环境、销售渠道、BioNTech生产及/或供应链能力影响等诸多因素影响,该疫苗在区域内(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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