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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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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20-临070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7人,代表股份1,193,418,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63%。其中,出席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股份235,136,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9人,代表股份821,104,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8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2,314,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7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魏琼女士、王冬先生、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周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2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3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4选举魏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5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14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1.06选举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单喆慜女士、吴坚先生、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2.02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2.03选举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该候选人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

  反对:6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百分比计算结果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康娅忱律师、杜晓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20-临07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陈中革先生、吴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次董事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周云杰先生、许文才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其中周云杰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单喆慜女士、吴坚先生、沈陶先生,其中单喆慜女士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坚先生、许文才先生、魏琼女士,其中吴坚先生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委员:许文才先生、单喆慜女士、陈中革先生,其中许文才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冬先生、陈中革先生、高树军先生、陈玉飞先生、吴多全先生、马斌云先生、章良德先生、张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树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完美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石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树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石丽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号码:010-8528 9512

  电子邮件:zqb@orgpackagi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101407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简历

  周云杰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优秀企业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就职于国家物资部中国物资出版社,200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周云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副董事长周原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周云杰先生通过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云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原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毕业,迪肯大学国际金融硕士学位。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任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周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周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0,005股,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陶先生:中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北京大学EMBA。历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作业长、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工厂部厂长、上海申井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入公司,2008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沈陶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沈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60,600股(其中4,0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琼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清华大学EMBA。曾就职于四川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海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1999年加入公司,2006年9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4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魏琼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魏琼女士通过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冬先生:中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江苏沃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000股(其中1,76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中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至1997年任职于辽宁开原市热电厂,1997年至2006年任职于北京奥瑞金新美制罐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2014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中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1,200,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中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喆慜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城云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单喆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喆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坚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94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曾任职于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物价局,1993年8月至今任职于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同时担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能投(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文才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印刷学院教授,兼任国际包装研究组织( IAPRI)会员,全国印刷包装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监事长,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兼药用包装印刷专委会主任委员等职务。2020年5月至今任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2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文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文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树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中航工业总公司第304研究所、天同证券研究部、国泰君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至今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树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8,388股(其中3,192,288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玉飞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加入奥瑞金,先后任技术检验部部长、技术中心总监、制造中心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玉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5,000股(其中1,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玉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多全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1994年加入奥瑞金,先后任业务部经理、物资供应中心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多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8,000股(其中1,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多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斌云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复旦大学EMBA。曾任职于华东联合制罐有限公司、上海联合制罐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金属有限公司。2011年4月加入奥瑞金,2014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斌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9,600股(其中1,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斌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良德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2008年加入奥瑞金,2008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章良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章良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股(其中1,200,000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章良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少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曾任香港威林航业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大正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经贸船务公司财务总监,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现名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集团航运筹备办公室副主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加入奥瑞金,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少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张少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1,760,0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完美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波尔亚太(北京)金属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任。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完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完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丽娜女士:中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年6月加入奥瑞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石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丽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72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吴文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简历

  吴文诚先生:中国香港,英国永久居留权,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曾任职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017年3月起任上海汇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吴文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文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73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姜先达先生、张丽娜女士(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姜先达先生、张丽娜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姜先达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进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专利工程师、技术信息与标准化室主任、新产品研究室主任等,2017至今任销售管理部高级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姜先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先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丽娜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专科学历。2003年进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外事部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0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丽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7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函告,获悉上海原龙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原龙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代码:117153.SZ,债券简称:19原龙E5)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完成换股,总计换股1,758.2417万股。(详见公司2020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本次换股完成后,上海原龙用于第五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剩余质押股份1,165.6783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

  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原龙拟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六期),其将持有的公司1,5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为本期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原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3,905.7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5.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17%,对应融资余额5.9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877.7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28%,对应融资余额6.9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3)上海原龙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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