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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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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0-04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0-04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形成以下审阅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0-04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余学军、王蓬伟、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瑞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11名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科技”)股东(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35,298,480股仁新科技股份;同时,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仁新科技新增发行的27,660,000股股份。暨公司拟通过受让老股和认购新股的方式收购仁新科技62,958,48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仁新科技52.53%的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按规定发布了延期回复的进展公告。

  2019年4月13日,公司按照《问询函》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相关说明材料,并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等相关公告。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在内的多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仁新科技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交易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合规性修订,此次修订不涉及重大条款修改,交易双方需要就具体条款修订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在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持续与仁新科技及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协议条款修订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完善修订协议具体条款。

  自2019年6月30日起,公司与仁新科技组织了包括仁新科技在内的数家搬迁企业积极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以促进落实仁新科技搬迁审查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 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19年度,仁新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发生了较大变化,盈利情况取得较大提升。仁新科技财务状况的提升将会增大收购成本,双方无法就新的交易对价达成一致意见。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又造成相关谈判工作无法进行。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6日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三板制度逐步完善,为挂牌公司上市提供了更多选择。

  鉴于以上变化,后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公司认为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收购。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仁新科技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正式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关于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后,公司和其他协议各方原签订的交易协议解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双方未正式执行,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六、承诺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同时,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0-04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新项目名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投资总金额14,910.58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736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0年12月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从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移到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变更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0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银行手续费。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原项目募集资金总额10,436万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向原项目实施主体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700万元用于项目实施,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部分资本金已用于项目建设的金额为999.19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6,736万元,占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64.55%。公司拟使用上述6,73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 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由“新建牙克石给排水工程”和“续建牙克石给排水工程”两部分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 新建牙克石给排水工程

  2012年7月,公司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签署《牙克石市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转让(BT)合同》及《补充协议》。2012年7月11日,牙克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牙克石市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合同》,并于2012年7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授予公司投融资建设兴安新城自来水厂和污水工程相关项目,并约定在建设期结束后,政府将以协议回购价回购整个工程项目,项目总概算9,693万元。2012年9月19日,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向牙克石市发改局下发《关于牙克石市兴安新城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投字[2012]1129号),同意建设牙克石市兴安新区供水工程。2012年12月7日,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向牙克石市发改局下发《关于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环资字[2012]1462号),同意建设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

  2012年9月19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牙克石水务”),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3年6月21日,公司完成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拟使用9,69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牙克石给排水工程”,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因牙克石特殊的地质环境及设计变更等客观因素,导致该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和计划投资范围内完成,因此仍需新增投资。

  (2) 续建牙克石给排水工程

  2014年9月5日,牙克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牙克石市兴安新城给排水项目投资建设-回购(BT)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预计仍需新增投资10,436万元。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分别对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和供水工程项目概算的调整进行了批复。2013年5月7日,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向牙克石市发改局下发《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牙克石市兴安新城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呼发改投字[2013]450号),同意建设单位将构筑物基础修改为桩基础,并修改补充部分建设内容;2015年12月15日,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对牙克石市发改局下发《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呼发改环资字[2015]679号)指出:“该项目由于工程地质条件原因,在充分论证比较的前提下,经行设计变更和项目概算调整是必要的”。

  为保障原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拟使用10,43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续建牙克石给排水工程,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①自来水厂续建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

  自来水厂续建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35个月。

  ②污水厂续建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

  污水厂续建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36个月。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项目计划使用9,693万元募集资金在牙克石市兴安新城建设3万吨/日的自来水厂一座和2万吨/日污水厂一座,其中自来水厂投资总额约为3,700万元,污水厂投资总额约为5,99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牙克石水务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自2012年10月起开工建设后,经勘探发现建设地的地质条件为永久冻土层,如继续建设须进行大量穿透永久冻土层的桩基施工,鉴于当地特殊的地质环境,公司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导致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大幅上升,需新增投资10,436万元。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调整为20,129万元,其中自来水厂投资总额调整为8,609.22万元,污水厂投资总额调整为11,519.78万元。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作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拟使用10,43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续建工程。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向项目实施主体牙克石水务增加注册资本金3,700万元,该部分资本金已用于项目建设的金额为999.19万元。

  ①自来水厂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自来水厂已完成建设进度约78%,因当地政府针对新增投资4,909.22万元部分要求以BOT(建设-运营-转让)形式完成,而实际自来水厂未来运营存在较大困难等原因,自来水厂目前处于停建状态。原项目已建工程的一部分(水泵站)作为对牙克石新区的自来水供应体系已投入运营。

  ②污水厂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污水厂已完成建设进度约35%,因当地政府针对新增投资5,526.78万元部分要求以BOT(建设-运营-转让)形式完成,而实际污水厂未来运营存在较大困难等原因,污水厂目前处于停建状态。

  截止目前,牙克石给排水工程(包括自来水厂和污水厂)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10,692.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436.81万元,其中2,700.81万元存储于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6,736万元存储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牙克石市是呼伦贝尔市13个旗市之一,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部,总面积2.759万平方公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是为牙克石新区进行自来水供水和污水处理的项目。该项目投资回收期较短,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

  2、原项目目前市场、可行性发生的变化及存在的困难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在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续建时要求采用BT模式和BOT模式结合形式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原计划投资的9,693万元部分以BT模式执行,后增加投资的10,436万元部分以BOT模式执行,使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

  根据《牙克石市兴安新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1.1“用水定额水量预测”部分引用牙克石市城市规划至2018年新区将迁入12万人口的依据,计算届时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将达到29,919立方米/天,并按该标准设计、建设自来水厂;《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1“设计规模”预测2018年牙克石市新区污水处理量将达到20,000立方米/天,并按该标准设计、建设污水处理厂。截止2020年6月依据公司目前已部分投入运营(水泵站)、供应范围覆盖全部新区的自来水厂的统计数据,新区自来水用水量仅达到3,000立方米/天,与可研报告的用水量预测相差巨大,远未满足该项目的运营需求,自来水厂建设执行BOT模式存在较大困难;与自来水用水量挂钩的污水排放量亦存在相同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BOT模式同样存在较大困难。该项目如按原计划投入资金建设,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2015年5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家源”)与南江县环境保护局签署《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BOT模式)特许经营权合同》。2015年8月13日,国中家源与南江县环境保护局签署《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BOT模式)特许经营权补充合同》,根据上述合同,南江县环境保护局授权国中家源负责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BOT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结束时将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南江县环境保护局。该项目包括大河镇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2,000吨)、赶场镇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800吨)、红光乡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1,000吨)、高桥乡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500吨)、上两乡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800吨)、关坝乡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5,000吨)、桥亭乡污水处理站项目(日处理污水1,000吨),项目合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11万吨。由国中家源全资子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家源”)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2015年12月22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5]456号),同意建设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同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1,619.37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1.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刮划红线内所有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工艺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厂区道路、边坡处理、厂区消防、站内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厂区外截污管网的建设等。因南江县政府将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选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致使项目为满足安全及防洪要求需大量建造挡土墙、防洪墙,同时大量场外管线因沿河修建造成相应措施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该项目投资总额因此调整为14,910.58万元。

  截止目前,该项目原计划使用的8,001.7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原计划使用的3,617.62万元自有资金尚未投入。鉴于原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6,736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调整后资金投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该项目预计在2020年8月-12月投入新增募集资金进行建设,预计运营15年后收回投资并开始产生效益。

  因“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投入募集资金8,001.75万元已按规定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2020年4月21日,南江家源办理完毕原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后续南江家源将根据项目审议批准情况再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届时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从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移到南江家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南江县大河镇、赶场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经充分可研论证,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建设条件具备、管理及运行预期效果良好,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南江县污水量增长改善要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贯彻落实城市战略发展决策部署,不存在因政府、市场、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且为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0-04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塘路333号南汇嘴大堤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 登记时间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0-04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便于投资者了解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0年7月29日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投资者说明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公司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1、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交易对方代表;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代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前提出与本次说明会内容相关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电子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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