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亿元,同比下降14.75%;实现营业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10.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8亿元,同比下降14.5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67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 年7月27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三)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 1月1日起施行。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四)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五)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六)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3,738,700元变更为203,648,7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03,738,700股变更为203,648,70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工商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4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一、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二、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三、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68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监事张金金女士与此议案关联,因此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69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0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规定,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5,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5,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74,224,6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的资金净额1,047,700,400.0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860,4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039,840,000.00元,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4,640,475.68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4,480,475.68元。2017年 3 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1个,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33,651,888.66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2.85%。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年产1,500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进行调整,缩减投资规模并将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年产 600 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该《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变更原因为:

  公司“年产 1,500 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计划新增 1000 万套刹车片, 500 万套用于更新公司原有落后生产能力,该项目中新增 1000 万套刹车片产能已基本到位。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计划用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600 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年产 600 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是通过生产自动化、数据流动自动化、知识工作自动化,并采用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简称“MES”)、立体仓库建设、仓库管理系统(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简称“WMS”)和仓库控制系统(Warehouse Control System,简称“WCS”)等智能化的软硬件系统。该项目不仅能帮助企业缩短交货周期、降低运营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而且智能化生产有利于公司获取更高的利润及提升行业竞争力,稳定公司行业地位。

  新项目总投资预计为 17,541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3,365.19万元,变更募投项目相应的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于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6,490.7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ZC10506 号)。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 2017 年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9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

  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

  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

  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

  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而尚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零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3:于2019年4月“年产1,500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年产1,500万套汽车刹车片先进制造项目设计产能变更为1,000万套,承诺效益由原年9,100.00万元修订为6,066.67万元(按月平均数折算,每季度承诺效益为1,516.67万元),经核算2019年7-9月该项目实际实现效益为1,716.85万元,超过承诺效益200.18万元,因此达到预计效益。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投项目“年产600万件高性能汽车制动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1年12月,由于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因此“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列为不适用。于2020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尽管已产生效益,但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建成并达产情况下的效益值,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套汽车刹车片智能工厂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0年6月,该项目于2020年6月建设完成,尚未实现效益;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旨在满足公司对研发能力的需求,提升企业和产品形象,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募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旨在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7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1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0,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 激励对象张金金: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 激励对象张勇辉、沈元民: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2元/股)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麒麟”) 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12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万股,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6、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一) 回购注销原因

  1、 激励对象张金金于2020年5月22日被选举为公司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等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 激励对象张勇辉职务变更,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二)激励对象因公司原因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或被公司撤职、降职的,或个人申请而调岗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等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 激励对象沈元民已辞职,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等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包含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

  (三) 回购价格

  1. 激励对象张金金

  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的规定,激励对象张金金因工作原因发生异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 激励对象张勇辉、沈元民

  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当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时,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外,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的规定,激励对象张勇辉、沈元民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82元/股。

  3. 补充说明

  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红利派发。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因涉及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红利由公司另行处理,没有发放。

  (四)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减少90,000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等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麒麟本次回购注销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 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之“1、(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九、 备查文件

  1、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2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3,738,700元变更为203,648,7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03,738,700股变更为203,648,70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738,700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3,738,7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3,648,700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3,648,7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工商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73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9月10日,工作日8:30-16:30;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快递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彬、张金金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邮政编码:253600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