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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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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的发展定位,遵循“东方制造,高端引领;健康东方,成就未来”的战略思路,把握国家发展海洋经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重要战略机遇,加快“海陆并进”。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幅,整体发展态势稳健。

  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亿元,同比增长42.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同比增长102.75%;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5亿元。公司三大业务版块(海缆系统、陆缆系统和海洋工程)协同发展,持续推进“海陆并进”,目前在手订单总额超80亿元,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二者合计同比增加4.94亿元,增长78.65%,带动整体营业收入增长,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至53%;实现陆缆系统的营业收入9.98亿元,同比增加1.39亿元,增长15.99%。

  上半年度,公司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度宁波市制造业纳税50强企业”、“2019年度宁波市数字经济创新示范10强企业”、“2020宁波品牌百强”、“我心目中的宁波品牌—突出贡献品牌”等奖项,行业地位及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一、上半年度主要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建引领,打造东方特色的企业文化

  积极有序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工团先进示范作用。组织公司党工团人员开展为疫情捐款、无偿献血与清洁家园志愿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端午节等节日,开展“助爱前行,圆梦东方”系列慰问活动,同时为身在外省的员工家属寄送礼物送以节日问候。

  上半年度,公司出台了党工团负责人绩效考评方案和中高层、核心人才综合能力提升方案,推行中高层、核心人才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学历、职称两大方面。同时以“青年东方”为抓手,启动了青年人才结对联系、培育工作,并组织实施了党建和企业文化绩效考评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加强战略、资本、产业及市场的互联对接,构筑强劲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5月申报证监会并受理,7月已完成反馈回复;公司市值稳步提升。根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的整体要求,郭巨新基地建设按计划工期有序推进。

  围绕“海陆并进”,完成对营销市场职能架构的优化与调整,熔接头、防火电缆、直流电缆等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应用已取得一定突破。同时对陆缆市场进行了深入调研,明确下步对陆缆版块的整体提升工作要求,为公司实现“海陆并进”战略奠定基础。

  (三)加强科技创新,保持持续领先的创新优势

  上半年累计研发投入7,563万元,同比增长30.61%,同比增加1772万元;申请专利6项(其中发明2项),投稿论文2篇;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0项,论文见刊2篇,在研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8项;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与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高等级大长度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积极推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前期工作,借助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公共关系水平,同时提升承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内部实施“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科技项目15项,目前各项目按进度执行,有效推动内部科技创新的同时,提升了科技项目实施管理的能力水平。

  (四)“三化”建设有序开展,精益管理取得成效

  数字化:以业务需求部门为主体,项目组统筹管理的模式实施思路,上半年完成智能门户系统钉钉全面上线,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开启了一种新的工作模式。完成了工厂的整体网络改造工程,同时作为第一批线缆类供应商完成与国家电网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的对接,配合国家电网总部项目组进行展示汇报;完成了SCADA项目的业务需求和管理现状的深入调研,三季度将正式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实施经验将应用于郭巨产业基地。

  工程化:东方海工顺利取得海上施工资质与体系证书,完成了团队人员组建与培训工作;首次完成了中闽海上抢修任务,积极参与了海工各类业务及招投标项目,联合体中标了中广核嵊泗5#、6#35kV海缆敷设施工项目、中海油220kV岸电项目;总包中标三峡阳西沙扒2#、3#、4#、5#期项目;同时注重码头、船舶进出港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了各项海上施工任务的顺利开展,海上施工经验与项目管理能力持续加强。

  国际化:海洋创新中心(OIC)通过半年运营,入围各大业主、总包商,积极开展国际项目投标,获得德电525kV直流海陆研发项目,获得海外总包单位的强电复合脐带缆、中海油首个220kV岸电项目等,正式加入ECN JIP项目,对外窗口LinkIn关注用户数逐步增多,国际物流、安装、附件等资源逐渐完善,推动了公司国际影响力和高端产品产业化的水平。

  (五)深化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上半年度,公司以“HSE整改工作”为抓手,补安全“短板”,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了整体提升和持续加强,优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机制,未有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开展内部审核、专项审核,无重要内控缺陷发生风险可控,风控工作卓有成效。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积极履行内部管控义务,确保了员工零感染,公司实现首批复工、复产。同时公司第一时间通过北仑区慈善总会定向捐赠300万元现金及救援物资,用于武汉市、宁波市的疫情防控及患病人员救助及向宁波市北仑区捐赠负压急救车。在国内疫情还未完全结束的情况下,公司顺利采购万余只医用口罩,通过国际物流陆续发往德国、瑞典、比利时、捷克等国家,确保第一时间将捐赠的物资送到合作伙伴手中,用实际行动助力海外抗疫。6月28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公司召开中共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七一党员大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公司从“2个抓住”发展定位上精准发力,提高战略站位,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再提升,加快实现“海陆并进”,重点突破“三化”。

  (一)加强党建引领,打造东方特色的企业文化

  分批次推进中高层、核心人才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团队培育激励机制。开展对党工团主要负责人半年度党建和企业文化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二)全面提升海陆两大产业发展层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1、科技创新方面:谋划科技与市场的对接模式和创新机制,加强“四新”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国家柔性直流输电智能系统装备产业创新中心的阶段性推进工作,同时确保直流525kV软接头研发项目如期完成。

  2、市场营销方面:创新海陆两大产业营销管理模式,优化运行机制和政策,集聚、整合资源,推动海洋板块发展,打造海洋全产业链;重点巩固现有电网市场,加大分销和工程市场开拓力度,形成陆缆市场电网、工程、分销格局;积极推广“四新”项目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发挥科技创新助推市场的作用;以市场开拓类和市场服务类为业务激励导向,确保营销体系的持续发展,实现市场开发、服务、运行的全方位提升,加快实现“海陆并进”。

  3、精益制造方面:海缆重点完成35kV海缆扩产项目的技术改造,形成新的产能增长点,缓解产销矛盾;继续加大对大长度交联技术的研究和攻关,提升掌握核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陆缆重点推行批量生产管理,优化完善工艺技术,以成本管控、品质提升和生产率提高为核心,不断提升精益生产能力,全面提高陆缆产品制造水平。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要求,确保郭巨新基地2021年6月底竣工。

  4、加快“三化”建设,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智能门户钉钉,启动HR新系统实施,落实工艺管理系统(CAPP)和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的上线,完成郭巨基地数字化工厂的整体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射阳能源和三峡阳江二期敷设施工项目。加快高端产品的国际化推广,继续推进德电525kV项目工作。

  (三)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风控意识,做好成本与费用管控。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加强海上施工的安全管理,从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夏季防暑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4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12、回售条款”之“12.02 附加回售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调整后:“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均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4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12、回售条款”之“12.02 附加回售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调整后:“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均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4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21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鹰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中信1号单一资金信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元顺安基金-中信银行-中诚信托-2017年中信银行组合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泰达宏利-平安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专户投资7号单一资金信托”)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71,000.00万元,坐扣保荐承销费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西部证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变更,并将对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披露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对变更募投项目进行了详细披露。变更原因如下:原募投项目“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所在地政府正在进行港口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拟建码头审批暂时存在障碍。该项目的延缓建设对公司后续海洋缆订单的获取将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能尽快启动海缆生产基地的建设,公司对“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进行了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此前披露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对上述预案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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