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6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166,740,868股减少至155,328,355股,持股比例从14.61%减少至13.61%;大山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0,24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控股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55,569,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

  2020年7月27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山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1、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山公司持有公司155,32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1%。大山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华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0,24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控股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55,569,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

  2、就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大山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大山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5,328,35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13.61%,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7,450,000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62.74%,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8.54%。华友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0,241,513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17.55%,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26,460,000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63.15%,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11.08%。除前述质押情况外,大山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友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上述减持事项已披露有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的《华友钴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公司2020-057号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