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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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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在中央和各地政府对农业行业的特别扶持下,公司快速、坚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抢先恢复生产,饲料、种苗、动保、养殖、原料贸易等各个板块业务规模保持全面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58.86亿元,同比增长2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4亿元,同比增长63.82%。

  (1) 饲料业务方面,公司围绕育种、营养、健康、养殖与食品,搭建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的研发体系,持续加大应用技术投入,不断打造具有良好生产性、提高免疫力和抗病力的饲料及动保产品。建立和完善各产品线的线上线下结合服务模式,及时为养殖户提供深入有效服务。报告期内,饲料业务产品力和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公司饲料业务包括饲料销售、动保产品销售、原料贸易业务及其他业务。2020年上半年,饲料业务实现收入234.51亿元,同比增长18.12%;实现毛利率为11.48%,同比下降0.46%,因今年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产品运输费及港杂费等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如剔除该调整的影响,饲料业务毛利率同比略有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饲料销量639万吨,同比增长19%,实现饲料销售毛利润24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猪饲料,销量同比下降17%,毛利率同比上升3.6%,猪饲料品牌及产品影响力提升明显,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毛利率同步有较大提升;禽饲料,销量同比增长32%,毛利率保持6%以上,叠加专业化采购能力和运营效率的提升,禽料产品力不断提高,品牌及规模效应突出;水产饲料,销量同比增长15%,毛利率持平;其中特种鱼料销量同比增长超过25%,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2) 养殖业务方面,实现收入24.35亿元,同比增长101.17%,毛利率24.56%,盈利能力大幅提升13.57个百分点。公司养殖业务包括生猪养殖、水产养殖及禽养殖业务。其中:生猪养殖业务,实现收入13.40亿元,同比增长106.47%,实现毛利率31.96%,盈利能力大幅提升;水产养殖业务,实现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102.4%,实现毛利率41.57%;禽产业链业务包括禽肉屠宰、加工及养殖业务,是公司产业链环节的延伸,对公司饲料业务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外,并进一步加深公司对禽产业业务的理解。

  (3) 社会责任方面,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前线抗疫工作,成立由核心管理层组成的“支援疫区工作小组”,就抗击疫情、驰援疫区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司在保障生产人员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号召工厂生产线职工放弃春节休假,尽快复工复产、投入“稳生产、保供给”行动中。2月中旬,各地工厂的复工复产率达90%,保证养殖业、产业链的供应和老百姓粮食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本次疫情中相继捐款、捐物共计近2,000万元,为抗疫战疫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克时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345家,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9家,减少1家。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一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67。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薛华先生及许英灼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简要方案及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其中中期票据注册规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35亿),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35亿)。具体注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不低于1年;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发行时确定的期限为准。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公司将根据发行利率走势,决定采用浮动、固定利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发行。

  8、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承销机构: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中票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10、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确定担保相关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

  5、办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相关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公司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董事长薛华先生及/或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办理上述授权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2。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3。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67。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简要方案及授权事宜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其中中期票据注册规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35亿),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35亿)。具体注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不低于1年;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发行时确定的期限为准。

  5、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公司将根据发行利率走势,决定采用浮动、固定利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发行。

  8、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承销机构:公司将选择具备主承销资格、熟悉中票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程序并具备一定承销能力的机构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10、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确定担保相关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

  5、办理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相关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公司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转授权董事长薛华先生及/或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办理上述授权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0半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2。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至2020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关联股东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2020-068、2020-069、2020-070、2020-071)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1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益豚”)拟以自有资金101.11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持有的广州市恒聚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基金”或“合伙企业”、“恒聚昌”)33.47%基金份额,及承继海灏投资在《广州市恒聚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剩余出资6.69亿元及《合伙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伙基金共同在广东投资设立若干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投资平台”),公司将持有广东投资平台50%以上股权份额,并对广东投资平台形成控股;广东投资平台再以新建、增资、股权收购等方式投资于广东省内的农业及食品加工产业。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审批程序

  2020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华先生及许英灼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1座)314房之一号

  法定代表人:薛华

  主要业务:自有资金投资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薛华先生持有海灏投资39.75%股权,系海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许英灼先生持有海灏投资27%股权。

  海灏投资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22,608.63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海灏投资总资产为128,536.56万元、净资产为50,190.63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海灏投资持有公司57.63%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海灏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海灏投资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履约能力分析

  海灏投资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关联方二:广州聚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昌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03月0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314 103

  法定代表人:潘云

  主要业务: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灏投资持有聚昌投资100%股权,薛华先生系其实际控制人

  聚昌投资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1,991.51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聚昌投资的总资产为14,486.43万元、净资产为8,693.85 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海灏投资持有聚昌投资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聚昌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聚昌投资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履约能力分析

  聚昌投资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方三:广州市恒聚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后,公司持有恒聚昌33.47%认缴份额且占恒聚昌投资决策委员会五席委员中的两席,对恒聚昌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恒聚昌系公司的关联方,恒聚昌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海灏投资、聚昌投资、合伙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外,本次交易所涉的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市恒聚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自编北区B-1写字楼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02房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0日

  5、基金规模:不超过20.02亿元

  6、主营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创业投资

  7、基金管理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聚昌投资有限公司

  9、海灏投资和聚昌投资以外的其他合伙人情况

  (1)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澳基金管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苏权捷

  主要业务: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出资比例: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5%,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登记编码为P1066195。

  (2)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澳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200.1亿元

  成立时间:2018年6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股权投资、其他投资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05%、有限合伙人工银(澳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9.95%。

  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码SY9490。

  (3)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100.01亿元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01%,有限合伙人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9.99%。

  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码SEE519。

  截至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日,恒聚昌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经营性往来等情况;合伙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码SJQ653。

  广东投资平台拟由公司与恒聚昌共同投资设立,并由公司对其控股。后续公司将根据广东投资平台的设立情况发布进展公告。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交易定价依据

  1、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01.11万元受让及承继海灏投资在《合伙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101.11万元。

  2、截至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日,合伙基金未发生对外项目投资业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致同审字(2020)第440ZC11170号),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伙基金净资产97,467.49万元,实收资本96,400.00万元、其中海灏投资已出资100万元,本次交易以海灏投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实收资本比例的净资产份额101.11万元作价。本次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经本次转让后,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合伙人信息及认缴出资额

  (1)本次转让前各合伙人信息及认缴出资额

  ■

  (2)本次转让后各合伙人信息及认缴出资额

  ■

  2、出资安排

  (1)首期出资:普通合伙人的首期出资为100万元;各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出资至少为100万元;

  (2)剩余出资:自合伙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分期或一次性缴足。

  3、基金管理人主要职权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合伙基金;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合伙基金行使诉讼、仲裁权利或实施维护合伙基金权益的其他法律程序或措施;经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商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决定和变更基金服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等。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职权

  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备案事宜;要求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缴纳其认缴的出资;办理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权益或退出合伙企业的相关程序和手续;为合伙企业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5、基金管理费

  在合伙基金存续期限内,基金管理人不向合伙企业收取基金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6、入伙及退伙

  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可以纳入新的合伙人,除因有限合伙人被当然退伙(诸如有限合伙人死亡,法人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当然退伙情形等)及因转让全部合伙权益导致退伙外,合伙基金自首次向投资平台实缴出资日起不接受有限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前,不得要求退伙。

  7、投资事项

  合伙企业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前,不得对外投资,但经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可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

  本次转让后,基金投资仅限于广东投资平台,广东投资平台再以新建、增资或股权收购等方式投资于广东省内的农业及食品加工产业。

  8、恒聚昌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次转让后,恒聚昌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粤澳基金管理公司提名一名委员,粤澳基金提名一名外部专家委员,省农业基金提名一名委员,公司提名两名委员,实行一人一票制,所有表决事项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9、合伙企业投资及退出

  基金投资期限为八年,其中前五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内基金不得再进行投资;退出期内视所投资项目情况,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提前清算。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股权转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东回购及有利于投资增值保值的其他方式。

  除非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基金投资所持有的股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本合伙基金的到期日。

  10、利润分配

  (1)合伙企业的各个投资项目独立核算和分配,每个投资项目结束后不进行循环投资。

  (2)分配方式

  对于回收投资本金,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出资。

  经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后,其他收入分配:①首先,向粤澳基金和省农业基金分配收益,直至粤澳基金的实缴出资7.22亿元和省农业基金的实缴出资2.78亿元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达到3.5%;②其次,向粤澳基金、省农业基金和公司分配收益,直至粤澳基金的实缴出资2.38亿元、省农业基金的实缴出资0.92亿元和公司的实缴出资6.70亿元出资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达到3.5%;③倘若还有剩余收益,首先弥补各合伙人至所有投资年度均实现年化收益率(单利)3.5%;④在完成前述顺序后还有剩余的,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11、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亏损和债务由各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2、会计核算方式

  合伙企业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说明

  合伙基金的投资仅限于广东投资平台。而广东投资平台将由公司控股,并最终投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因此,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合作投资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借助合伙基金的资金优势及专业资源,更好地发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模式,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推动公司产业布局,最终实现投资利益,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本次与合伙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的广东投资平台由公司控股,投资风险可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本年年初至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向海灏投资出租办公场所,发生关联交易2.57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本年年初至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未与聚昌投资及合伙基金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案。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其他

  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转让及广东投资平台对外投资等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转让协议》、《合伙协议》;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办理抵押担保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1,525万元;同意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将其中5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调整为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事项

  1、为广州益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为支持公司生猪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生猪业务主体广州市益豚猪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益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5.50亿元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19.50亿元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办理抵押担保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525万元。

  3、担保类型调整

  2020年5月1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496,4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423,95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4,0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控股子公司融资效率,公司拟在上述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其中51,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Haid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大国际”)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该调整事项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上述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或公司需支付保证金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或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办理抵押,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增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查核,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07,763.5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5,245.78万元、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98.16万元、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2,419.6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3%,其中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连同本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的担保)共计542,138.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5%(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49.98%、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5.6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

  附表二:被担保人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三:被担保人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新增对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850万元的担保,其中: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万元反担保;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及担保额度

  1、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30%的反担保,拟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

  2、公司担保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子公司”)等拟为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不超过51,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综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52,850万元。

  担保人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详见附表一。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并经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3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担保子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的,借款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同时担保子公司也获取了第三方再担保公司的普惠金融支持,第三方再担保公司为担保子公司的服务三农担保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反担保,进一步增强公司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同时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等物质,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借款人可能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或有农业保险类赔付资金作为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之一;同时,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查核,我们认为:对公司为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融资的对象均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07,763.54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5,245.78万元、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98.16万元、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余额为2,419.6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3%,其中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连同本次新对外担保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的担保)共计542,138.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5%(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49.98%、对合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占净资产比例为5.6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2020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修订公告如下:

  ■

  ■

  ■

  说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删除原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二十条,其他条款编号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8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145,769.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10,854,230.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3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号)。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226,329.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为各募集资金项目开立专户,本公司共开设17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包括1个专项账户、15个项目专户及1个现金管理专户。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差异167,500.00万元的原因系:

  (1)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0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5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 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注2: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929001543021专户主要用于接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注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441161803013000510938专户主要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注4: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可转债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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