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经磋商,于2020年7月27日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根据协议,巨力集团拟对集团业务进行整合,拟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巨力集团持有的保定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能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募集资金。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巨力能源100%股权。
本次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目前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虽然公司与巨力集团签署了意向协议,但有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巨力索具,股票代码:002342)于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承诺在2020年8月11日前披露符合《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资产重组预案,将终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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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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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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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7月27日,公司(作为“甲方”)与巨力集团(作为“乙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相关方
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巨力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巨力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购买巨力能源100%股权。乙方同意并承诺将其持有的巨力能源100%股权以前述方式转让给甲方。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巨力能源100%股权。
为增加本次资产重组的效益,上市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募集配套募集资金,具体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洽谈和磋商中,交易各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2、公司与巨力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