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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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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18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436,037,000股变更为517,829,0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6,037,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17,829,056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因变更注册资本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0)。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合作方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就合作猪场项目建设进行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1)。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合作方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合作猪场项目建设进行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2)。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浙江康润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润富”)签订租赁意向协议,由浙江康润富在金华市永康市建设存栏5,000头商品母猪+300头原种母猪的自繁自养猪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租赁期为8年,年租金预计约人民币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3)。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合同,在宜丰县开展生猪产业链农业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1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4)。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吴有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5)。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层审批2020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对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对外捐赠审批额度由50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即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0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进行审批。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26)。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19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以下事项,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1、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31,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7月2日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436,037,000股变更为434,205,75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6,037,000元变更为434,205,750元。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非公开发行75,584,556股A股股票,并于2020年5月18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434,205,750股增加至509,790,3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4,205,750元变更为509,790,306元。

  3、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办理完成相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509,790,306股增加至519,990,3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9,790,306元变更为519,990,306元。

  4、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61,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519,990,306股变更为517,829,0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9,990,306元变更为517,829,056元。

  综上,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6,037,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17,829,056元,故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后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7月修订)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550.60万元。

  2020年7月27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聚宝盆”)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养殖业务发展,扩大公司养殖规模,公司与江西聚宝盆于2020年5月29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公司与江西聚宝盆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60%、江西聚宝盆持股40%,同时约定未来由该合资公司承租江西聚宝盆在南昌市安义县投资建设的存栏5,000头母猪场(以下简称“新建猪场”),该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江西聚宝盆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用于新建猪场的建设,为支持江西聚宝盆顺利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保障新建猪场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为江西聚宝盆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新建猪场建设款预算总金额的5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以江西聚宝盆股东以其持有的江西聚宝盆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江西聚宝盆股东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前提,且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江西聚宝盆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提请在本次对外担保经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合作项目融资需求,决定具体融资担保业务,并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具体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招云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民乡乌溪村竹里庄森管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种猪的繁殖与销售;猪仔的繁育与销售;畜禽养殖;畜牧业产品深加工及产品销售;有机肥、液态粪肥水的生产与销售;猪场的管理与技术的咨询。(危险品与危险化学品除外)。

  股东情况:蔡招云认缴出资800万元(持股80%)、陈燕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20%)。

  江西聚宝盆成立于2020年1月,截至2020年6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江西聚宝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西聚宝盆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内容

  公司拟为江西聚宝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用于新建猪场建设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新建猪场建设款预算总金额的5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司拟采取的反担保措施或风险控制措施:

  (1)江西聚宝盆股东将其持有的江西聚宝盆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2)江西聚宝盆的股东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融资资金监管:江西聚宝盆融资所得款项仅限用于新建猪场的建设,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4)若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支持履行了担保责任,公司有权处分质押股权或受让新建猪场资产进行追偿。若公司受让质押股权,受让价格为江西聚宝盆净资产的50%;若公司受让新建猪场资产,资产转让价格为新建猪场决算金额的50%(如决算金额超过甲乙双方确认的预算金额的,转让价格为预算金额的50%)。

  四、本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合作方江西聚宝盆的新建猪场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系为了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系为了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就项目建设进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合作方江西聚宝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就合作项目建设进行的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5月31日,不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32,90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3%;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2,600.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06%;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56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2,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90%。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550.60万元,其中916.88万元系控股孙公司金华市宏业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公司投资控股前产生的,由原股东负责,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剩余担保逾期金额633.72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2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550.60万元。

  2020年7月27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亿博”)拟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养殖业务发展,扩大公司养殖规模,公司与江西亿博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租赁意向协议》,由江西亿博在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建设存栏5,000头母猪场项目(以下简称“新建猪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用于生猪养殖。该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江西亿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用于新建猪场的建设,为支持江西亿博顺利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保障新建猪场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为江西亿博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新建猪场建设款预算总金额的50%且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以江西亿博股东以其持有的江西亿博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作为质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及江西亿博股东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前提,且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江西亿博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提请在本次对外担保经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合作项目融资需求,决定具体融资担保业务,并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具体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歆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左坊镇厚潭村委会下何村小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

  股东情况:万歆认缴出资600万元(持股60%)、袁爱珍认缴出资400万元(持股40%)。

  江西亿博2019年及2020年6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江西亿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西亿博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借款合同,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内容

  公司拟为江西亿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用于新建猪场建设的借款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新建猪场建设款预算总金额的50%且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

  2、公司拟采取的反担保措施或风险控制措施:

  (1)江西亿博股东将其持有的江西亿博100%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2)江西亿博的股东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融资资金监管:江西亿博融资所得款项仅限用于新建猪场的建设,融资资金的使用由公司参与监管。

  (4)若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支持履行了担保责任,公司有权处分质押股权或受让新建猪场资产进行追偿。若公司受让质押股权,受让价格为江西亿博净资产的50%;若公司受让新建猪场资产,资产转让价格为新建猪场决算金额的50%(如决算金额超过甲乙双方确认的预算金额的,转让价格为预算金额的50%)。

  四、本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合作方江西亿博的新建猪场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系为了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系为了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项目建设进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合作方江西亿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合作项目建设进行的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5月31日,不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32,90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3%;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2,600.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06%;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2,56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2,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90%。其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中的逾期金额为1,550.60万元,其中916.88万元系控股孙公司金华市宏业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公司投资控股前产生的,由原股东负责,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剩余担保逾期金额633.72万元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支持下游客户融资而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针对下游客户的违约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专门应对措施,总体担保风险较小。关于公司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的风险应对措施及预计负债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请做好傲农生物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的“问题1”的相关回复内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内容:公司拟与浙江康润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润富”)开展合作,由浙江康润富在金华市永康市建设存栏5,000头商品母猪+300头原种母猪的自繁自养猪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猪养殖。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合作意向协议,协议合作的建设项目(即协议的租赁标的)尚未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可能面临国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政府审批手续、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合作概述

  为推动公司养殖业务发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江康润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润富”)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并由浙江康润富在金华市永康市建设存栏5,000头商品母猪+300头原种母猪的自繁自养猪场(以下简称“永康猪场”),建成后出租给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租赁期为8年,年租金预计约人民币2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康润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荣

  成立日期:2020年1月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唐先镇金坑下位村金坑自然村52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水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

  股东情况:义乌正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5%,义乌市华荣福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南京奇舒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

  公司与浙江康润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租赁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康润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租赁物

  乙方拟在金华市永康市象珠镇建设存栏5000头PS母猪场+300头GP母猪场+年出栏120000头育肥猪自繁自养的养殖场(以下简称“康润富猪场”),建成后交由甲方租赁使用。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决定以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最终的合作主体。

  3、租赁条件

  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标准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存栏母猪头数及育肥栏位数计算,楼房模式母猪按每年每头1450元计算,育肥按135公斤体重出栏每头100元计算。

  具体租赁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应承担其行为给目标公司和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争议解决

  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助于加快推进公司在浙江区域的养殖业务布局,稳步提升养殖业务规模,符合公司养殖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有赖于未来合作协议、租赁合同的具体实施。

  五、本次合作的风险分析

  1、本事项为合作意向协议,协议合作的建设项目(即协议的租赁标的)尚未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可能面临国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政府审批手续、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目属于生猪养殖项目,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未来项目的运营、管理情况,加强风险管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协议内容:公司拟在江西省宜丰县投资建设生猪产业链农业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1亿元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协议项目的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产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协议项目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合同书,公司拟在宜丰县开展生猪产业链农业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1亿元人民币(包含流动资金),主要包含三项投资内容,一是生猪养殖项目,规划建设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场,每年出栏约30万头商品肉猪;二是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吨有机肥;三是饲料厂项目,年产猪饲料18万吨。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宜丰县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丰县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丰县傲农现代农业综合立体开发项目。

  2、投资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1亿元人民币,主要包含三项投资内容,一是生猪养殖项目6亿,规划建设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场,每年出栏30万头商品肉猪;二是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0.3亿,建成后年产3万吨有机肥;三是猪饲料厂项目0.8亿,年产猪饲料18万吨。

  3、项目建设期限:生猪养殖与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12个月并投产;饲料厂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之日以及猪场土建完成50%即开工建设,建设期12个月并投产。

  4、项目建设由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新设子公司(待注册)投资兴建。

  5、项目用地:由甲方协调符合项目要求的土地/林地供乙方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做大做强。

  2、指导和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和地块“四通一平”,协助乙方处理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依法规开展项目申报、建设和生产运营。

  2、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带动县内养殖场改造升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

  1、相关部门对项目核准批复后,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动工建设,如乙方在一个月内未动工建设、或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投资计划、或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履行、解释、补充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升饲料生产及生猪养殖规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

  五、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是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项目实施周期预计较长,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项目的实施需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流转)手续及其他报批手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施工周期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协议项目的投资总金额较大,项目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同时,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或偿债压力,增加公司财务风险。

  (五)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畜禽疫病、行业上下游价格波动、项目生产与运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项目投产后的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六)本协议项目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有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平等公允互利的原则依市场条件合理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市场化方式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吴有林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厦门毅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毅植”)成立于2017年7月26日,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7.73%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毅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厦门国贸傲农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傲农”)成立于2020年5月27日,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本公司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赖军及公司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姐姐的配偶傅心锋担任国贸傲农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贸傲农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厦门毅植销售原料(主要为代理进口的相关原料)。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国贸傲农采购饲料原料。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化定价方式合理协商确定。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为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公司同类交易总额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2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20年8月1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登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邮编:361008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联系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和联系电话,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20年8月12日下午13:30-14:00到公司会议地点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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